证券代码:002471证券简称:中超控股公告号:2024-091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变芬女士召开,并于2024年12月10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10日召开。:00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应有5名董事和5名实际董事。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变芬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以下决议: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投票结果是通过。
详见《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号:2024-092)。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的》<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投票结果是通过。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种舆论的能力,建立快速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种舆论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声誉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制定了舆论管理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有效实施。
详见超潮信息网详见超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舆情管理制度。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交2024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投票结果是通过。
公司计划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24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号:2024-093)。
二、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71证券简称:中超控股公告号:2024-0922
江苏中超控股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实际履行担保总额为165、389.4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00.15%。请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为确保全资子公司无锡明珠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珠电缆”),江苏中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江苏远方电缆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方电缆”)、江苏科耐特电缆附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耐特”)控股子公司、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控股孙公司江苏中超航宇精铸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精铸”)生产经营的可持续稳定发展。投票结果全票通过,同意公司向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明珠电缆、远方电缆、江苏精铸贷款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6万元,远方电缆不超过2万元,江苏精铸不超过1万元;同意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贷款,金额不超过5万元。总额不超过9500.00万元。上述总额不得超过9500.00万元。公司在上述限额内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具体合同约定担保金额和担保期限。
本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担保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的基本信息
2、关联关系:上述担保人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与上市公司无其他关系。
3、经查询,上述担保对象最新信用等级良好,均不是不诚实的被执行人。
4、被担保人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第二,担保金额的预计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和2023年第七届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明珠电缆担保额度的议案》和《关于全资子公司明珠电缆银行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对明珠电缆的担保额度总额不超过7000.00万元;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3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对远程电缆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6724.00万元,对明珠电缆的担保额度不超过33元。880.00万元,对科耐特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超过750.00万元;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4年第六届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供担保金额的议案》,公司对科耐特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超过1.0万元,对江苏精铸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超过1.0万元。新增担保额度950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42.30%。
其他情况见《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巨潮信息网》披露。(www.cninfo.com.cn)2023年12月6日公布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明珠电缆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号:2023-125)、《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明珠电缆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号:2023-126);2024年3月30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号:2024-023);《关于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号:2024-061)于2024年7月27日披露。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珍珠电缆的实际担保余额为28169.47万元;公司对远程电缆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5053.00万元;公司对科耐特的实际担保余额为750.00万元;公司对江苏精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600.00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上述担保合同尚未签订,公司和被担保公司应与银行协商确定公司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公司将严格批准担保合同,控制风险。
第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目的是支持其业务发展,担保公司资产优良,偿付能力良好,公司完全控制其业务活动,财务风险在公司有效控制范围内,有利于担保公司提高资本周转效率,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可持续稳定发展。
具体担保金额和担保期限由具体合同约定。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有效控制公司的外部担保风险。
经董事会审查,上述对外担保金额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的累计数量
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审议的对外担保额度为258、747.90万元,占2023年底母公司净资产的156.68%,实际履行担保总额为165、389.48万元;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审议的对外担保额度为203、623.90万元,占2023年底母公司净资产的123.30%,实际履行担保总额为141、973.48万元,占2023年底母公司净资产的85.97%。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因担保败诉应承担损失。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71证券简称:中超控股公告号:2024-093
江苏中超控股有限公司
召开2024年第九届临时股东大会
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公司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次数:2024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开。
3、会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股东大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召开。
4、会议的日期和时间:
(1)2024年12月30日(星期一)下午13日召开现场会议:30;
(2)网上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其中,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2024年12月30日上午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至下午15:任何时间在00期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在线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在线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投票权。
在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中,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一种投票方式,投票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2024年12月25日股权登记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2024年12月2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授权他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中超控股有限公司会议室,江苏省宜兴市西郊工业园区振丰东路999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议案
2、披露情况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巨潮信息网》2024年12月14日公司发布的具体内容(www.cninfo.com.cn)相关信息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提案1.00必须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即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批准。
公司将就本二级股东大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登记;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登记;
(2)法定股东代表应当持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或者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上述相关证件(2024年12月27日下午5):00: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时,应持上述证件原件进行检查。
2、2024年12月27日上午8日登记时间:30-11:00,下午1:00-5: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江苏中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江苏省宜兴市西郊工业园区振丰东路999号;邮政编码:214242。传真:0510-87698298。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股东身份认证及投票程序参与网上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为股东提供一个网上投票平台。(http://wltp.cninfo.com.cn)参与网上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江苏中超控股有限公司,江苏省宜兴市西郊工业园区振丰东路999号;
联系人:林丹萍;
电话:0510-87698298;
传真:0510-87698298;
会议联系邮箱:zccable002471@163.com。
2、会议期限为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应自行承担住宿、交通等费用。
3、在网上投票过程中,如果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相关股东大会的进程将按当日通知进行。
附件1:参与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六、备查文件
1、江苏中超控股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一
参与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上投票程序
1、362471投资者投票代码。
2、投票简称:中超投票。
3、填写表决意见
对股东大会审议的非累积投票提案,填写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议案外的所有其他议案表达同样的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和具体提案进行重复表决时,以第一次有效表决为准。如果股东首先对具体提案进行表决,然后对总提案进行表决,则以已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首先对总提案进行表决,然后对具体提案进行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30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通过交易系统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进行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2024年12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当天)上午9日,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2024年12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日)下午35日结束: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在线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在线服务认证业务指南(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查阅cn规则指导栏。
3、根据获得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股东可以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在规定时间内投票。
附件二:委托书
江苏中超控股有限公司
2024年第九届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作为江苏中超控股有限公司的股东,我委托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我/公司出席2024年12月30日召开的江苏中超控股有限公司2024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我/公司签署会议相关文件,并按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注:1、股东大会议案1.00,委托人可以“同意”、在“反对”或“弃权”的框架内画“反对”或“弃权”√,做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对上述表决事项作出具体指示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根据其意愿进行选择,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3、授权委托书应在2024年12月27日前填写,并以专人、邮件、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公司。
4、委托股东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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