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45证券简称:卓郎智能公告编号:2023-04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2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白鸟湖1号台地金岭路399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潘雪平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2人,董事UweRondé先生、丁远先生、独立董事谢满林先生和王树田先生因公务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张月平先生、裴国庆先生因公务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曾正平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为买方融资租赁业务承担担保责任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特别决议议案3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桢昊先生、卢垚冰女士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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