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02股票简称:美迪西公示序号:2024-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因个人资产规划要求,上海市美迪西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控股股东之一陈金章老先生拟通过大宗交易规则方式向陈国铠老先生(二者系亲子关系)拥有100%金额的然后由泽丰瑞熙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方法(广东省)有限公司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工作的泽丰广鑫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下称“泽丰广鑫1号资金”)出让不得超过2,693,461股公司股权,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00%。
●陈金章老先生提升泽丰广鑫1号股票基金为一致行动人。
●此次股权转让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中间内部结构出让,其合计持股数量和总数未发生变化,不属于向外部环境高管增持,不碰触全面要约收购,不会造成企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产生变化。
●此次内部结构转让股份方案公示前20个交易日里的任一日公司不存在大跌、破净情况,最近三年总计股票分红额度未小于最近三年年平均纯利润30%。
一、内部结构转让股份方案简述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之一陈金章先生通知函。因个人资产规划必须,陈金章老先生拟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根据大宗交易方式出让不得超过2,693,461股公司股权给陈国铠老先生持股数为100%然后由泽丰瑞熙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方法(广东省)有限公司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工作的泽丰广鑫1号资金,陈金章先生与陈国铠老先生系亲子关系。陈金章老先生已经与泽丰广鑫1号股票基金签订了《一致行动人协议》,确定泽丰广鑫1号股票基金为陈金章先生一致行动人。
本计划实施前,陈金章老先生立即持有公司股份19,056,272股,总股本的14.15%。陈国铠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泽丰广鑫1号股票基金未持有公司股份。此次计划实施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金章老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泽丰广鑫1号股票基金总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不会改变。
此次股权转让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中间内部结构出让,其合计持股数量和总数未发生变化,不属于向外部环境高管增持,不碰触全面要约收购,不会造成企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产生变化。
二、内部结构转让股份方案具体内容
1、转让股份由来: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获得的股权以及公司执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的股权。
2、股权特性:无限售流通股。
3、出让缘故: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金章老先生本人资产规划必须。
4、出让方法:大宗交易规则。
5、出让数量和占比:合计不超过2,693,461股(总股本的2.00%)。
如在股权转让执行期内企业产生分红派息、派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资等除权除息事宜,将依据股本变动对出让总数开展适当调整。
6、出售价格:依据股权转让时价格行情明确,但不少于企业首次公开发行的股价(企业若有产生分红派息、派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资等除权除息事宜,股价作适当调整)。
7、出让期内: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即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5月4日(依据证监会及上海交易所有关规定严禁高管增持期间以外)。
三、一致行动人协议书具体内容
招标方:陈金章
承包方:泽丰瑞熙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方法(广东省)公司——泽丰广鑫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招标方、承包方统称“彼此”,单称“一方”)
(一)股东权益的一致行动
1、承包方锈与骨地服务承诺,在协议有效期内,在企业日常生产运营及其它各重大事项决策等多个方面,承包方与甲方的意思表示保持一致,并且以招标方的意思表示为标准采用一致行动,作出与甲方相近的意思表明。
2、在保持一致行为期内,承包方锈与骨地允许,在协议有效期内,就行使股东权利时候的股东表决权、提案权、提名权、集结权等交由招标方履行,承包方不需要再向甲方出示书面委托书。但是若到时候必须承包方再行出具书面授权文件的,承包方理应予以配合。
(二)股权变化的一致行动
1、承包方持有公司股权的所有变化,须事前通告招标方,并获得招标方书面确认后才能开展。
2、双方服务承诺,因招标方持仓和承包方持仓合拼可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将来若有股权调整持个人行为,需严格执行增减持规定,并及时信息公开。
(三)信息公开的一致行动
1、双方做为一致行动人,股权应合拼开展信息公开。
2、招标方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统一进行甲乙方信息披露。
四、别的相关事宜表明
1、陈金章先生将根据自己的资产规划等情况再决定是否执行本计划,本计划存有实际出让时长、总数、成交价的不确定因素,相关主体将按照方案工作进展依法予以信息公开。
2、此次内部结构转让股份方案公示前20个交易日里的任一日公司不存在大跌、破净情况,最近三年总计股票分红额度未小于最近三年年平均纯利润30%。此次内部结构出让方案不会有违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此次股权转让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金章老先生与其说一致行动人中间内部结构出让,其合计持股数量和总数不会发生变化,不属于向外部环境高管增持,不碰触全面要约收购,不会造成企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产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整治、公司股权结构及长期运营等产生不利影响。
4、将来持仓意愿:此次内部结构出让结束后,陈金章先生将长期持有企业股票。以上公司股东将于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服务承诺前提下,根据自己的发展趋势需求增高管增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5、企业将持续关注本计划的实施工作进展,催促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循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科学理财,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市美迪西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4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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