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01股票简称:常润股份公告序号:2024-06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一、募资基本概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批准[2022]1477号)允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选用在网上向拥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购存托一定市值的公众投资者立即标价公开发行的方法,公布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票(A股)19,873,334股,每一股发行价金额为30.56元。截止到2022年7月26日,本公司实际已向公众公布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票(A股)19,873,334股,募集资金总额金额为607,329,087.04元,扣减各类发行费总计rmb97,869,187.04元(没有企业增值税)后,具体募集资金净额金额为509,459,900.00元。以上资金到位状况业经容诚会计师公司(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230Z0200号《验资报告》认证。我们公司对募资实施了专用账户存放规章制度。
公司已经对于该募资采用专用账户存储系统,并和承销商、金融机构签署了募资资金监管协议,用于存放以上募资,以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性。
以上募资储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在2024年8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公布的《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示序号:2024-052)。
二、此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设立具体情况
2024年7月15日,企业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职工监事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且于2024年7月31日举办2024年第二次临时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允许企业“汽车维保机械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部分募资计4,232万余元变动看向,用以最新项目“普克高新科技存放柜体生产基地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4年7月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上公布的《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部分变更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41)。
为加强企业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依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企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要求,企业、做为募投项目建设主体的子公司、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存放金融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上协议书与上海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的需求不会有重要差别。
截止到2024年10月16日募集资金专户的开办及存放如下: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一)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招标方: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招标方一”)
承包方: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市支行(下称“承包方”)
丙方: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商)(下称“丙方”)
为加强招标方募资管理方法,维护债权人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书:
1、招标方已经在承包方设立募资重点帐户(下称“专用账户”),账户名称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账户为32250198613800000953,截止到2024年10月16日,专用账户余额为0万余元。该专用账户仅限于招标方普克高新科技存放柜体生产基地项目募资资金投向新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应用,不可作为其他用途。
招标方以存款单方法储存的募资/万余元(如有),银行开户日期是/年/月/日,时限/月。招标方服务承诺以上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到本协议约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监管或以存款单方法续存,并告知丙方。业主存款单不可质押贷款、不能转让。招标方不可从以上存款单储放的款项立即取出资产。
甲、乙、丙三方确定专用账户开通网上银行作用,专用账户的日网上银行转账最高额为1000万。招标方根据网上银行划拨专用账户资金,在通过招标方内部控制审批以后,由甲方财务出纳在网上银行进行划拨申请办理,招标方会计主管在网上银行核查确定,核查成功后资产将落实至承包方柜台解决,经承包方审批并确定贷款用途合规管理后,承包方将资金调拨至业主特定账户。
2、双方理应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规章制度。
3、丙方做为甲方承销商,应依据相关规定特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它工作人员对招标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服务承诺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其招标方制定的募资资金管理办法对招标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应用执行证券承销岗位职责,开展持续督导工作中。
丙方可以采用现场勘察、书面形式咨询等形式履行其决定权。甲方和乙方理应相互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看。丙方每上半年度对招标方现场勘察时应该同时检查专用账户存放状况。
4、招标方受权丙方指定保荐代表人朱人民、赵悦随时都可以到承包方查看、复制招标方专用账户的相关资料;承包方应当立即、精确、全面地向提供所需的相关专用账户的相关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看招标方专用账户相关情况时应该出示个人的合理合法身份证件;丙方指定别的相关工作人员向乙方查看招标方专用账户相关情况时应该出示个人的合理合法身份证件和介绍信。
5、承包方分月(每个月10日前)向甲方出示真正、精确、完备的专用账户银行对账单,并抄赠给丙方。
6、招标方1次或是12个月以内总计从专用账户取出的金额超过5000万余元且达到发售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收益(下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甲方公司及承包方应当立即以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并提供专用账户的支出明细。
7、丙方有权利根据有关规定拆换指定保荐代表人。丙方拆换保荐代表人的,理应将这些证明材料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与此同时按照本协议书第十二条的需求书面形式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拆换保荐代表人不受影响本协定法律效力。
8、承包方三次未能及时向甲方出示银行对账单,及其存有未相互配合丙方调研专用账户情况的,招标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要求下单方停止本协定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丙方发觉招标方、承包方未按照约定执行本协定的,必须在知晓相关客观事实后立即向上海交易所书面材料。
10、本协定自甲、乙、丙多方法人代表/责任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签定加盖分别公司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用账户资产所有开支结束并按规定注销的时候起无效。
(二)四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招标方一: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招标方一”)
招标方二:普克高新科技(苏州市)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招标方二”)
承包方: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市支行(下称“承包方”)
丙方: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商)(下称“丙方”)
以上招标方二为招标方一的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甲方二执行,招标方一和甲方二通称“招标方”。
为加强招标方募资管理方法,维护债权人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书:
1、招标方二已经在承包方设立募资重点帐户(下称“专用账户”),账户名称普克高新科技(苏州市)有限责任公司,账户为32250198613800000954,截止到2024年10月16日,专用账户余额为0万余元。该专用账户仅限于招标方普克高新科技存放柜体生产基地项目募资资金投向新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应用,不可作为其他用途。
招标方二以存款单方法储存的募资/万余元(如有),银行开户日期是/年/月/日,时限/月。招标方二服务承诺以上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到本协议约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监管或以存款单方法续存,并告知丙方。招标方二存款单不可质押贷款、不能转让。招标方不可从以上存款单储放的款项立即取出资产。
甲、乙、丙三方确定专用账户开通网上银行作用,专用账户的日网上银行转账最高额为1000万。招标方根据网上银行划拨专用账户资金,在通过招标方内部控制审批以后,由甲方财务出纳在网上银行进行划拨申请办理,招标方会计主管在网上银行核查确定,核查成功后资产将落实至承包方柜台解决,经承包方审批并确定贷款用途合规管理后,承包方将资金调拨至业主特定账户。
2、双方理应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规章制度。
3、丙方做为甲方承销商,应依据相关规定特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它工作人员对招标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服务承诺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其招标方制定的募资资金管理办法对招标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应用执行证券承销岗位职责,开展持续督导工作中。
丙方可以采用现场勘察、书面形式咨询等形式履行其决定权。甲方和乙方理应相互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看。丙方每上半年度对招标方现场勘察时应该同时检查专用账户存放状况。
4、招标方受权丙方指定保荐代表人朱人民、赵悦随时都可以到承包方查看、打印招标方二专用账户的相关资料;承包方应当立即、精确、全面地向提供所需的相关专用账户的相关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看招标方二专用账户相关情况时应该出示个人的合理合法身份证件;丙方指定别的相关工作人员向乙方查看招标方二专用账户相关情况时应该出示个人的合理合法身份证件和介绍信。
5、承包方分月(每个月10日前)向甲方出示真正、精确、完备的专用账户银行对账单,并抄赠给丙方。
6、招标方1次或是12个月以内总计从专用账户取出的金额超过5000万余元且达到发售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收益(下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甲方公司及承包方应当立即以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并提供专用账户的支出明细。
7、丙方有权利根据有关规定拆换指定保荐代表人。丙方拆换保荐代表人的,理应将这些证明材料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与此同时按照本协议书第十二条的需求书面形式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拆换保荐代表人不受影响本协定法律效力。
8、承包方三次未能及时向甲方出示银行对账单,及其存有未相互配合丙方调研专用账户情况的,招标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要求下单方停止本协定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丙方发觉招标方、承包方未按照约定执行本协定的,必须在知晓相关客观事实后立即向上海交易所书面材料。
10、本协定自甲、乙、丙多方法人代表/责任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签定加盖分别公司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用账户资产所有开支结束并按规定注销的时候起无效。
特此公告。
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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