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52股票简称:纳芯微公示序号:2024-03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会议是否存在被否决提案:无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4年7月10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公司会议室(苏州园区金鸡湖大道88号人工智能技术产业基地C1-501)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公司股东、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拥有投票权数量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流会组织状况等。
1、本次会议由董事会集结,董事长王升胡先生组织;
2、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决议;
3、此次会议的集结、举办、表决方式合乎《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我们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大会真实有效。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9人,参加9人,执行董事宋戈胡先生、盛云老先生、王一峰老先生、殷亦峰老先生、吴杰老先生、洪志良先生以通信方式列席会议,执行董事姜超伤城之恋、陈西婵女性、王如伟先生当场列席会议;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参加3人,公司监事严菲女性、公司监事王龙祥先生以通信方式列席会议,公司监事蒋怡澜女性当场列席会议;
3、企业董事长助理姜超伤城之恋当场列席会议;财务经理朱玲女性以通信方式出席此次会议。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2、提案名字:《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二)涉及到重大事情,应表明5%下列公司股东的表决状况
(三)有关提案决议的有关情况表明
1、特别决议提案:2,已经获得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根据;别的提案归属于一般提案,已经获得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持有表决权的半数以上根据。
2、对中小股东独立记票的议案:1。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本次股东大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江苏省新世纪同事法律事务所
侓师:聂梦龙侓师、张辰侓师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企业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和举办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列席会议工作人员资格、召集人资质真实有效;大会的表决程序流程、表决结果真实有效。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决议合理合法、合理。
特此公告。
苏州市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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