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57股票简称:永泰能源公示序号:临2024-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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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会议是不是有无决议草案:无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4年6月27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山西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9号红喜城市广场26层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持有股份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状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上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场会议由企业常务委员副董窦红平先生组织,大会的集结、举办及表决方式合乎《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8人,参加6人;董事长王广西省老先生,执行董事、副总涂为东先生因公请假无法列席会议;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参加3人;
3.董事长助理刘志老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别的高管人员出席了此次会议。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2023年度股东会工作总结报告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2.提案名字: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汇报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3.提案名字: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4.提案名字: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5.提案名字: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6.提案名字:有关聘任效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发展2024年度审计公司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7.提案名字:有关2024年度执行董事薪资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8.提案名字:有关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资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9.提案名字:2023年年报及引言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二)股票分红按段决议状况
提案名字: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涉及到重大事情,5%下列公司股东的表决状况
(四)有关提案决议的有关情况表明
本次股东大会第5项提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得到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2/3之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本次股东大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侓师:谢静侓师、李允红侓师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企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集结和举办程序流程、召集人资质、参会工作人员资质、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均达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根据的决议均真实有效。
四、备查簿文件名称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加盖股东会公章的股东会议决议;
2.经印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律服务合同;
3.上海交易所标准的其他资料。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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