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3股票简称:侨银股份公告序号:2024-071
债卷编码:128138债卷通称:侨银可转债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融资租赁业务及保证状况简述
(一)融资租赁业务简述
侨银城管执法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4年6月6日举办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4年6月7日公布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示序号:2024-059)。
为了满足项目建设资金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恩施市侨恒环保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恩施市侨恒”)做为承租方与中电投融合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下称“中电投融合”)签定《融资租赁合同》(下称《主合同》),融资额总额不超过28,000.00万余元,股权融资期限不超过10年。
企业、恩施市侨恒与中电投融合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并不属于关联方交易,亦不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贷款担保状况简述
企业分别在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17日举办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预计2024本年度为列入合并报表范围里的分公司(含新设立的国有独资或子公司)做担保最高不超过154,100.00万余元(该预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在其中,拟为负债率70%以上子公司担保额度为44,000.00万余元,拟为负债率70%以内的子公司担保额度为53,000.00万余元,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2023年本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举办之日起计算。
具体内容详见企业2024年4月27日公布的《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及关联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34)。
二、贷款担保工作进展
前不久,公司和中电投融合签署了《保证合同》《股权质押合同》,为子公司恩施市侨恒28,000.00万元融资租赁给予连带责任担保,并质押贷款企业所持有恩施市侨恒的85%股份,相匹配注册资金8,500.00万余元为恩施市侨恒此笔业务提供抵押担保。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刘少云、韩丹为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事宜给予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
此次贷款担保逐渐执行前,企业总计获准且有效的对恩施市侨恒的担保额度为38,000.00万余元,这次贷款担保后,企业对恩施市侨恒的担保余额为36,500.00万余元,尚余担保额度为1,500.00万余元。此次担保事项在企业2024本年度担保额度预估范围之内,不用再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联方的相关情况
1.公司名字:中电投融合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公司注册地址:我国(上海市)自贸区正定路530号A5作业区集中化协助区三层318室
3.企业类型:有限公司(港澳台侨与国内合资企业)
4.公司法人:姚敏
5.注册资本:150,712万美金
6.成立日期:2014年3月13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0885148225
8.业务范围:融资租赁;租赁服务;向国内外选购租用资产;租用财产残值处理及维修;租用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主营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关联性:中电投融合与企业不存在关联关系。
10.经查询,中电投融合并不属于失信执行人。
四、被担保人基本概况
1.公司名字:恩施市侨恒环保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资金:10,000万余元
3.公司注册地址: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利川市柏杨坝镇雷家坪村4组
4.法人代表:张永云
5.成立年限:2021年3月1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2802MA49P6KG3U
7.业务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城市垃圾营业性服务项目;各种建设工程施工主题活动;道路货运(没有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经营范围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和许可证件为标准)一般项目:环境保护监测;保洁家政、清理、消毒服务;生态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房屋建筑清洗服务;水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专业设备市场销售;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项目;土壤层环境污染防治服务项目;环境应急整治服务项目;清洁卫生公用设施售后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城镇市容环境;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生态公园管理方法;机械设备销售;停车场服务;捕捞服务项目;技术咨询、科研开发、技术服务、行业交流、专利技术转让、推广应用;车辆新车销售;林业有害生物预防服务项目;人工造林;农业园艺服务项目;园林工程工程施工;一般设备安装服务项目;废水处理以及回收利用;再生能源市场销售;防汛除涝设备维护管理;机械设备租赁;商务信息咨询服务项目;固体废物治理;物业管理服务(除批准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相关法律法规非严禁和限制项目)
8.公司股权结构:公司持股85%,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利川市国有资本经营投资有限公司持仓10%,上海市康恒环境有限责任公司持仓5%。
9.恩施市侨恒环保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并不是失信执行人。
10.恩施市侨恒环保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关键财务状况如下所示,在其中2023年度数据信息早已财务审计,2024年一季度数据信息没经财务审计:
企业:万余元
恩施市侨恒成立以来依规存续期,正常运营,履约情况优良。
五、融资租赁合同及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一)《融资租赁合同》
1.出租方:中电投融合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承租方:恩施市侨恒环保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3.标的物: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备。融资租赁业务期限内恩施市侨恒继续保留财产管理权限和使用权。
4.租用融资金额:rmb28,000万余元
5.租赁期间:10年
6.租赁模式:回租。租期期满,企业以合同中为名价购买融资租赁资产所有权。
(二)《保证合同》
1.被担保人/借款人:恩施市侨恒环保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担保人:侨银城管执法有限责任公司
3.债务人:中电投融合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5.担保期限:合同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的时候起三年
6.保证范围:主合同债权(包含但是不限于合同约定房租、商业保理花费、逾期利息、留购合同款、合同违约金、损害赔偿费等账款)以实现主合同债权费用(包含但是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保全费、保护担保费用、律师代理费、监理费、担保费、评估费、变\拍卖费、公证费用、执行费、差旅费报销、税金等)。
(三)《股权质押合同》
1.被担保人/借款人:恩施市侨恒环保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受托人:中电投融合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3.被担保人:侨银城管执法有限责任公司
4.贷款担保方式及抵押物:企业以拥有恩施市侨恒的85%股份,相匹配注册资金8,500.00万余元为恩施市侨恒与中电投融合签署的《主合同》项下所产生的债务出示抵押担保
5.质押贷款期内:与主债权时限再加上主债权诉讼时效期内期限总和。若合同规定因素主债权时限及主管机构备案时限与合同约定主债权时限不一致的,以合同约定主债权时限为标准
6.担保范围:主合同债权(包含但是不限于合同约定房租、商业保理花费、逾期利息、留购合同款、合同违约金、损害赔偿费等账款)以实现主合同债权费用(包含但是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保全费、保护担保费用、律师代理费、监理费、担保费、评估费、变\拍卖费、公证费用、执行费、差旅费报销、税金等)
六、此次融资租赁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进行融资租赁有益于做大做强目前财产,拓展融资渠道,完成筹集资金结构的优化。本次交易不受影响企业对相关资产的应用,不会对公司日常运营产生影响,根据公司共同利益,并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此次企业为分公司融资租赁做担保,是为了达到分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工程的必须,有助于公司稳定发展。恩施市侨恒为企业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其资产情况、营运能力、偿债能力指标和资信情况优良,公司对其运营管理、会计方面具有管控权,风险性处在企业控制范围,且之而资产运营管理为ppp新项目,股权融资责任由公司或者项目公司担负。与此同时,别的股东占股比比较低,贷款担保能力不强,别的少数股东不提供同比例贷款担保或质押担保。
七、总计对外提供担保额度及贷款逾期贷款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rmb154,736.37万余元,占公司总2023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比例为70.65%。目前对合并财务报表外行为主体所提供的贷款担保总账户余额10,057.97万余元,占公司总2023年度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4.59%,是企业为项目公司提供贷款担保;其他所有为公司发展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分公司或子公司对总公司所提供的贷款担保。
除了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不会有对于其他第三方的贷款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没有出现贷款逾期贷款担保、涉及到诉讼贷款担保及因担保被裁定输了官司而应承担的损害等状况。
八、备查簿文档
1.《融资租赁合同》;
2.《保证合同》;
3.《股权质押合同》。
特此公告。
侨银城管执法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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