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5股票简称:林州重机公示序号:2024-0007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定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属于变动过去股东会已经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的议案对中小股东推行独立记票。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1、会议的召开时长
(1)现场会议举办时间是在:2024年1月12日(星期五)在下午15:00。
(2)网上投票时间是在:2024年1月12日,在其中,利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开展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早上9:15-9:25,9:30—11:30,在下午13:00—15:00;根据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早上9:15至15:00阶段的任意时间。
(3)除权日:2024年1月4日(星期四)。
2、现场会议举办地址:河南省林州市工业园区凤宝大道与陵阳大道交叉口林州重机集团有限公司写字楼一楼会议室。
3、召开方法:以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举办。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老总韩录云女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举办符合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6、大会的参加状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当场投票和网上投票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总共15名,意味着股权307,835,196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38.3986%(本决定声明中保存四位小数,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缘故)。在其中,进行现场和互联网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持仓5%以内的中小投资者总共11名,意味着公司股权372,000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464%。详情如下:
(1)现场会议参加状况
当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总共5名,意味着股权307,653,796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38.3760%。
(2)参与网上投票状况
利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与互联网投票软件参与网上投票股东总共10名,意味着股权181,400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226%。
本次股东大会由老总韩录云女性组织,公司部分执行董事、公司监事出席了会议,一部分高管人员及印证侓师出席了大会。
二、提议决议表决状况
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用心决议,以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审议通过了如下所示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决议状况:允许307,725,996股,占出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645%;抵制109,200股,占出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355%;放弃0股。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状况为:允许26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70.6452%;抵制10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29.3548%;放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得到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1/2之上根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决议状况:允许307,686,696股,占出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518%;抵制148,500股,占出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482%;放弃0股。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状况为:允许22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60.0806%;抵制14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39.9194%;放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得到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1/2之上根据。
三、侓师开具的法律意见
1、法律事务所名字: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
2、侓师名字:何晶晶侓师、田芳芳侓师;
3、总结性建议:“本所律师觉得,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与举办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列席会议工作人员资格、召集人资质真实有效;会议表决程序流程、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四、备查簿文档
1、2024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决定。
2、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有关林州重机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法律服务合同。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有限公司
股东会
二二四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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