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00股票简称:凌云光公示序号:2024-048
本董事会、全体董事以及相关公司股东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大股东持股的相关情况
截至本公告公布日,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公司股东深圳达晨创通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下称“达晨创通”)持有公司19,740,93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4.26%,为公司发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获得的股权,已经在2023年7月6日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公司在近日接到达晨创通开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因自身业务发展必须,达晨创通定于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8月7日,根据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高管增持不得超过100.00亿港元,总股本的0.22%。
一、高管增持行为主体的相关情况
以上高管增持行为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控股股东以往12个月减持股份状况
二、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内,若企业股票产生股票停牌情况的,具体逐渐高管增持的时间也依据连续停牌相对应延期。
(一)有关公司股东是否有其他分配□是√否
(二)控股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占股比例、持股数、持仓时限、高管增持方法、高管增持总数、高管增持费用等是不是作出承诺√是□否
依据《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达晨创通的股权锁定承诺、持仓意愿和高管增持意愿服务承诺如下所示:
(一)有关股权定位的服务承诺
1、自外国投资者个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售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由他人管理方法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外国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权,也不由外国投资者复购本企业持以上股权。
2、本公司将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开展锁定安排及其锁住期届满之后的股份减持分配。如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和行政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则本公司将按照有关要求实行。
3.上述承诺为根本公司真实的意思,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及广大群众的监管,若违反上述服务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下列义务:
(1)本公司将于外国投资者股东会及证监会特定报刊上就不履行股份锁定期服务承诺向外国投资者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人致歉。
(2)本企业包括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期服务承诺,将于符合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要求的情况下的10个交易日内购买违反规定卖出去的个股,有关盈利(若有)归外国投资者全部,与此同时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所持有的外国投资者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住期届满时自动增加12月。如本公司没有将违规减持所得的上交外国投资者,则外国投资者有权利将应对本公司股票分红(含因间接持有外国投资者股权而可间接性分得的股票分红)内与违规减持所得的相同金额并入外国投资者全部。”
(二)有关持仓意愿和高管增持意愿的服务承诺
1、减持股份的前提条件
本公司做为外国投资者持仓5%以上股东,严格执行企业招股书及本公司开具的服务承诺标明的各类锁住时限(包含延期的锁定期)规定,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行政规章规定及监管政策,在锁住期限内不高管增持直接和间接拥有公司的股份。
2、减持股份的形式
锁住期届满后,本企业可通过包含但是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大宗交易规则、国有资产转让等形式高管增持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外国投资者股权。
3、减持股份的价钱
本公司高管增持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外国投资者股份的价钱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明确,并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交易所标准规定。
4、减持股份的总数
若是在锁住期满,本公司拟减持持有公司股权的,将遵循证监会、交易中心有关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假如截止到外国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售日,投资周期不满意36个月,本公司持有的股份锁定期期满后,本企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高管增持的,在3个月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外国投资者股权总量的1%,采用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的,在任意持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外国投资者股权总量的2%。测算以上股权数量时,本公司与本企业之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理应分类汇总。
5、减持股份的程序及时限
本企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高管增持的,将于初次售出外国投资者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把减持计划(包含但是不限于拟减持股权的总数、由来、高管增持时间范围、方法、价格定位、高管增持缘故)以书面方式通知外国投资者然后由外国投资者向上海交易所办理备案并予以公告,并按照法律、法规和交易中心要求在高管增持时间范围内公布高管增持工作进展;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有修订后的,将根据修订后具体内容实行。
6、本公司将认真履行以上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循以下管束对策:
(1)假如不履行以上承诺事项,导致投资人在股票交易中蒙受损失的,本公司可依法赔付投资人损害。
(2)如高管增持时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劵监督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则本公司应按照到时候的规定执行。
此次拟减持事宜与之前已披露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是否为上市时未实现盈利企业,其大股东、控股股东、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拟减持先发前股份的状况□是√否
(四)本所规定的其他事宜
无
三、大股东或控股股东高管增持先发前股权
是不是大股东或控股股东拟减持先发前股份的状况□是√否
四、有关风险防范
(一)减持计划执行的不确定因素风险性,如计划实施的前提、约束性条件以及有关条件成就和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此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己的运营计划必须,也不会对公司治理、公司股权结构和今后长期运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在减持期内,高管增持行为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股价等多种因素决定是否执行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高管增持数量和价钱有待观察。
(二)减持计划执行是不是可能造成发售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性□是√否
(三)别的风险防范
此次减持计划合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此次减持计划执行期内,以上公司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监管政策执行高管增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科学理财,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6月15日
[免责声明] 本文转载于网络,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文章内容侵权、投诉举报投诉邮箱:Jubao_Time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