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5股票简称:明阳智能公示序号:2024-05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公司按照保持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410元(价税合计)永恒不变的标准,调节2023本年度股东分红股票分红总金额,由656,431,695.96元(价税合计)调整至653,959,210.91元(价税合计)。
●调节缘故:自2023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示日至本调节公告披露日,(1)企业股权激励方案原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还没有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已经完成回购注销;(2)以上期内,企业通过上海交易所交易软件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展开了股份回购,截至本公告公布日,公司回购专用型股票账户中股权数量达到121,119,984股,以上股权不参加此次股东分红。公司按照保持比例永恒不变的标准,适当调整分派总金额。
一、调整前的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
公司在2024年4月25日举行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详细如下:
结合公司2024年2月28日举行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回购注销7名原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还没有解除限售的165,000股员工持股计划。由于此项回购注销程序流程预计权益分派证券登记日之前完成,这部分不参加此次股东分红。2023年5月4日至2024年2月2日,企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89,813,484股(第一期股份回购)。2024年2月21日,企业公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第二期)(下称“第二期股份回购”),复购期限自2024年2月19日起不得超过3六个月。截止到2024年4月22日止,第二期股份回购已经达到1%,企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积回购股份23,176,000股。以上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权不参加此次股东分红。
经谨慎科学研究,企业2023本年度拟以执行权益分派证券登记日注册登记的总市值扣减预计进行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和证券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权账户余额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410元(价税合计)。公司当前的总市值为2,271,759,206股,为此测算2023本年度总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56,431,695.96元(价税合计)。年度没有进行派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年度股票分红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是176.25%。
如果在执行权益分派证券登记日以前,因股权激励计划股权回购注销、公司回购股份转变、公开增发增发股份、资产重组股权变更等导致企业可参加股东分红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保持每一股比例不会改变,适当调整分派总金额,企业将另行公告实际调整情况。
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早已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变更后的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
企业已经在2024年6月3日进行股权激励方案原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还没有解除限售的165,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详细公司在2024年5月30日在规定信息公开新闻中公布的《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实施公告》(公示序号:2024-056)。
自2023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示日(公示序号:2024-040)至本调节公告披露日,企业通过上海交易所交易软件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展开了股份回购,截至本公告公布日,公司回购专用型股票账户中股权数量达到121,119,984股。
综上所述,企业2023本年度拟以执行权益分派证券登记日注册登记的总市值扣减证券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权账户余额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410元(价税合计)。如果在执行权益分派证券登记日以前,因股权激励计划股权回购注销、公司回购股份转变、公开增发增发股份、资产重组股权变更等导致企业可参加股东分红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保持每一股比例不会改变,适当调整分派总金额。
以企业2024年6月5日的总市值2,271,594,206股测算,扣减复购专用账户的121,119,984股,此次股东分红拟将公司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410元(价税合计),为此测算2023本年度总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53,959,210.91元,占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是175.58%。还是要以权益分派执行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公司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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