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18股票简称:新集能源序号:2024-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股权变动不碰触全面要约收购。
●此次股权变动不会造成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产生变化。
●此次股权变动后,股东安徽省新集煤化(集团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新集煤化”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5.21%增加到7.18%,持仓变化超出1%。
2024年6月5日,企业收到持仓5%以上股东新集煤化工作的通知,新集煤化于2024年6月3日把它持有的企业无限售流通股个股51,000,000股(总股本的1.97%)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元证券”)办了约定购回式股票交易的提早购买办理手续,致使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5.21%增加到7.18%,持仓变化超出1%。详情如下:
一、早期进行办理约定购回式股票交易及股权变动状况
2023年7月26日,新集煤化与国元证券签署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客户协议》,约定书:新集煤化把它持有的企业无限售流通股个股与国元证券开展约定购回式股票交易,买卖股票总数51,000,000股(总股本的1.97%),造成新集煤化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7.18%降到5.21%,持仓变化超出1%。原始交易时间为2023年7月27日,购买期限是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3年7月28日公布的2023-030号临时性公示《新集能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暨持股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二、此次约定购回式股票交易提早购买及股权变动状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前后左右持仓状况
四、其他情形表明
(一)此次购买是新集煤化依照约定购回式股票交易协议内容履行购买责任,购买结束后新集煤化已不会有约定购回式股票交易状况;
(二)此次购买前6月新集煤化没有减持公司股份的举动;
(三)此次股权变动不会有违背《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情况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有关约定的情况;
(四)本次交易合乎上海交易所《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等相关法律、规章制度、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6月5日
证券代码:601918股票简称:新集能源序号:2024-023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持仓5%以上股东开展股份质押式
回购交易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或“我们公司”)持仓5%以上股东安徽省新集煤化(集团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新集煤化”)拥有本公司股份185,902,860股,总股本的比例是7.18%。此次新增加质押股份总数21,200,000股,占拥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1.40%,总股本的0.82%。此次质押贷款结束后,新集煤化总计质押股份66,650,000股,占所持股份比例35.85%,总股本的2.57%。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贷款
2024年6月5日,企业收到持仓5%以上股东新集煤化工作的通知,新集煤化于2024年6月4日将其所持有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个股21,200,000股(总股本的0.82%)在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元证券”)办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流程,详情如下:
1.此次股份质押基本概况
2、此次质押股份不会有作为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宜的贷款担保或其它确保主要用途。
3、公司股东总计质押股份状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集煤化总计质押股份如下:
二、风险应对措施
企业将持续关注本公司股份质押贷款及股票质押风险性状况,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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