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73股票简称:信宇人公示序号:2024-03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股东分红调整情况:2023年年度股东分红拟以执行权益分派证券登记日注册登记的总市值扣除公司回购专用型股票账户中股权为基准,保持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价税合计)不会改变,派发现金分红总金额由19,457,745.20元(价税合计)调整至19,366,467.40元(价税合计)。
●本次调整缘故:深圳信宇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自2024年3月3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内,企业通过上海交易所交易软件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总计新增加回购公司股份456,389股。截至本公告公布日,公司回购专用型股票账户中股权数量达到922,051股,以上股权不参加此次股东分红,因而公司实际参加股东分红的总股本总数为96,832,337股。公司按照保持每一股比例永恒不变的标准,对2023年年度股东分红股票分红总金额开展适当调整。
一、调整前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
公司在2024年4月24日举办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4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执行权益分派证券登记日注册登记的总市值扣除公司回购专用型股票账户中股权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价税合计),不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派股。截止到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97,754,388股,扣除复购专户的股票数465,662股,为此测算总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457,745.20元(价税合计)。如果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止执行权益分派证券登记日期内,因回购股份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保持每一股比例不会改变,适当调整分派总金额,即保持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价税合计)不会改变,适当调整红股总金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4年4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公布的《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25)。
二、调整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
自2024年3月3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企业通过上海交易所交易软件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总计新增加回购公司股份456,389股,截至本公告公布日,公司回购专用型股票账户中股权数量达到922,051股。
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户里的股权不享有股东分红、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支配权。
总的来说,企业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至:公司拟以执行权益分派证券登记日注册登记的总市值97,754,38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型股票账户中股权922,051股,具体执行回转的股权96,832,337股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价税合计),为此测算拟总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达19,366,467.40元(价税合计),占公司总2023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3.19%,还是要以权益分派执行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信宇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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