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18股票简称:吉奥汽车公示序号:2024-03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一、合资企业合作框架协议简述
2022年9月6日,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与安徽安凯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弗迪电池有限公司和浙储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就动力锂电池合作事宜,达成一致,签订了《合资框架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2年9月7日公布的《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资框架协议公告》(公示序号:2022-057)。
二、停止合资企业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原因
合资企业合作框架协议签署后,企业对拟建立合资企业利益相关方及出资发明专利等方面进行了财务尽职调查和评估,并和协作利益相关方就合资企业事项进行了沟通,但未能就合资企业事项达成一致。经审慎考虑并和协作多方协商一致,决定终止此次合资企业合作框架协议。
三、停止合资企业合作框架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定仅是多方意愿合资合作框架性承诺,多方并没有签定正规的《合资经营合同》,不属于多方中间就本次合资合作的约束力。公司终止此次合资企业合作框架协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与中小型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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