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57证券简称:浩辰软件公告编号:2024-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4月2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工业园区东平街286号浩辰大厦6楼会议室(一)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胡
立新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审议议案6、7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袁成、高森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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