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69股票简称:华大九天公示序号:2024-002
股东上海市建邦股权基金管理方法合伙制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上海市建邦股权基金合伙制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确保向本公司提供信息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资料一致。
北京市华大九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8月8日公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示序号2023-028),持仓5%以上股东上海市建邦股权基金管理方法合伙制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上海市建邦股权基金合伙制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下称“上海市建邦”)打算在公告披露之今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规则的形式拟总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6,288,252股,即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前不久,公司收到公司股东上海市建邦开具的《关于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其已经通过集中竞价与大宗交易方式总计减持公司股份16,149,45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占比2.974%,此次股份减持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高管增持状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状况
注:此次高管增持的股权来自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经发行的股份。上海市建邦自企业上市的时候起总计高管增持企业股票16,149,45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是2.974%。
(二)公司股东此次高管增持前后左右持仓状况
二、别的相关说明
1、此次高管增持计划的实施严格执行了《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违背公司股东在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作出的有关服务承诺。
2、此次减持股份事宜已按相关规定展开了事先公布,此次高管增持状况与之前公布的减持计划一致,此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上海市建邦并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此次股权变动不会造成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备查簿文档
上海市建邦股权基金管理方法合伙制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上海市建邦股权基金合伙制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关于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市华大九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3月12日
[免责声明] 本文转载于网络,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文章内容侵权、投诉举报投诉邮箱:Jubao_Time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