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号:002871股票简称:伟隆股份公示序号:2024-024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市伟隆阀门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10月18日举行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大会、第四届职工监事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企业计划应用自筹资金根据深圳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复购公司部分广大群众股权,用以执行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少于3,000万余元且不超过6,000万余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总额不超过15.50元/股(含本数),执行时限为自企业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权计划方案的时候起不得超过12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3年10月19日公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现就公司回购股份的现象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际情况
到目前为止,在本次回购计划中,企业通过股份回购专用型股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869,770股,占公司现阶段总股本2.2199%,最大卖价为11.2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62元/股,交易量总金额为49,524,485.96元(没有交易手续费)。本次回购合乎公司回购计划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需求。
二、别的表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也、回购股份数量和集中竞价委托时间段合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有关规定。
1、企业未能以下时间段内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上半年度汇报公示前十个交易日,因特殊原因延迟公示日期,自原预定公示此前十个交易时间开始计算;
(2)企业季度总结报告、年报披露时间、业绩报告公示前十个交易日;
(3)自很有可能对该企业股票交易价格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项产生之时或在决策的过程中,至依规公布之天内;
(4)证监会及深圳交易所要求其他情形。
2、企业初次回购股份客观事实产生之时(2023年11月3日)前五个交易时间(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2日)企业股票总计交易量为7,947,019股。企业每五个交易时间回购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初次回购股份客观事实产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内企业股票总计成交量25%。
3、公司回购股份合乎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企业股票当日交易上涨幅度限制价钱;
(2)禁止在深圳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后小时之内及股价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开展股份回购委托;
(3)证监会及深圳交易所所规定的规定。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认购时间内继续执行复购计划方案,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复购时间段内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市伟隆阀门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03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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