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和财务管理需求,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自2024年11月22日起,公司部分开放基金注册直销渠道基金转换业务,并实施相应的利率折扣,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是开展下列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
自2024年11月22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公司直销渠道(直销柜台和在线交易系统)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上述基金和其他在公司注册并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业务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将公司管理的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公司管理的未开放转换的开放式基金和未来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开放转换业务将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和公告。
二、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1、转换后的两只基金必须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经理管理,并在同一基金注册机构注册。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让人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让人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认购状态。同一基金不同类别的基金份额之间不开放相互转换业务。
2、基金转换采用“未知价格法”,即基金转换价格按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基金转让转让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计算。
3、基金转换以股份为单位申请,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股份注册日期在前转换,股份注册日期在后转换。基金转换申请转让的基金份额必须为可用份额。
4、注册机构应当在收到有效转换申请之日(T日)作为转换申请之日。在正常情况下,如果投资者成功转换基金,注册机构将在T+1日,确认投资者T日基金转换业务申请的有效性,扣除转让基金的权益,登记转让基金的权益。自T+从2日起,投资者可以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交易情况,并有权转换或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5、单次转换申请应当满足基金招股说明书中转让基金的最低认购金额和转让基金的最低赎回金额的限制。转让基金有大额认购限制的,应当遵守有关大额认购限制的约定。
6、当转换业务导致投资者基金交易账户余额小于转让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股说明书中“最低持有股份”的有关规定时,其余基金股份将被迫赎回。
7、当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让具有与基金赎回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处理程序受理。
8、基金转换后,将重新计算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即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从转入基金份额确认之日起重新计算。
三、基金转换费用及计算公式:
基金转换费由转让基金的赎回费和基金转换的认购补充费组成。具体收取情况取决于每次转换时不同基金的认购率和赎回率的差异。基金转换费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1、转出基金的赎回费按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收取。转出基金赎回费总额的比例参照赎回费率的规定。
2、认购补充费是指转让基金与转让基金的认购费之间的差额。当转让基金的认购率高于转让基金的认购率时,应当支付转让基金与转让基金的认购费之间的差额,否则不收取认购费;各基金的认购率是指各基金招股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中规定的标准费率。
3、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股份×转出基金当日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率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
申购补差费(外扣法):Max[转出金额×转入基金的认购率/(1)+转入基金认购费率)-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认购率/(1)+转出基金认购费率),0]转换费=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申购补差费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转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具体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让基金赎回费和转让基金认购差额费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两位后续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四、利率优惠
自2024年11月22日起,投资者通过公司直销渠道办理上述基金转换业务时,转换转换基金仍享受原认购费率优惠,差额费在上述计算过程中享受优惠,不再单独享受优惠费率。
五、其他重要提示:
1、本次开通的基金转换业务仅针对本公司的直销渠道,各代销机构办理本公司基金转换业务的时间将另行公布。
2、本公告未提及或明确规定的有关事项,应当参照本公司有关业务规则、业务公告和有关基金的法律文件。
3、如果投资者想了解基金的细节,请仔细阅读并发布在公司网站上(www.ctzg.com)其基金的《基金合同》、《招股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相关业务公告,了解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符合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
4、如有疑问,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或登录相关网站进行咨询:
400-116-7888客户服务电话热线
公司网址:www.ctzg.com
六、风险提示:
公司承诺以诚信、勤勉、负责任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的一定利润或最低回报。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在投资上述基金前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更新招股说明书等文件。基金过去的业绩并不意味着未来的业绩,基金经理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基金业绩的保证。
投资者在申请使用在线直销业务前,应仔细阅读相关规则,了解在线直销业务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仔细选择,并妥善保管在线直销信息,特别是账户和密码。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财通资产管理瑞兴债券类型
证券投资基金股息公告
2024年11月22日发布公告日期
1.公布基本信息
注:本基金A类股每10份发放0.05元红利;本基金C类股每10份发放0.05元红利。
2其他与股息相关的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股权登记日申请认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股息权益,股权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股息权益。
(2)对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股息方式。股息确认方式以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不包括2024年11月25日)前最后一次选择的股息方式为准。
(4)如果投资者想了解股息,可以去当地的销售网点办理业务,也可以登录基金经理的网站(www.ctzg.com)查阅《财通资产管理瑞兴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合同》和《财通资产管理瑞兴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招股说明书》。投资者还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116-7888查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公司承诺管理和使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的一定利润或最低收益。基金股息导致基金股份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增加基金投资收益。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股说明书等文件。请注意投资风险。基金过去的业绩并不意味着未来的业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基金业绩的保证。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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