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09证券简称:金田股份公告号:2024-115
债券代码:113046债券简称:金田可转债:
债券代码:113068债券简称:金铜可转债: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的名称
金田铜业(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国金田”)
广东金田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金田)
被担保人均为宁波金田铜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担保金额及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
公司为泰国金田和广东金田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最高限额5.0万元的担保。
截至2024年11月1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为泰国金田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广东金田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8、303.01万元(其中672.43万美元按2024年11月11日7.1786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折算)。
●本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反担保:
●特殊风险提示:截至2024年11月1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593、227.62万元担保余额(其中9014.85万美元按2024年11月11日7.1786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折算,976.67万欧元按2024年11月11日7.6916欧元兑人民币汇率折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1.85%。本担保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人提供担保。本担保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人提供担保。截至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无逾期担保。请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概述
(一)本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1、2024年11月12日,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分行签订抵押合同,为泰国金田向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分行申请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担保贷款金额1.1万元。
2、2024年11月12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肇庆分行签订了《最高担保合同》,为广东金田向兴业银行肇庆分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金额为24000万元。
3、2024年11月12日,公司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签订最高担保合同,为广东金田向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申请信用担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为2万元。
(2)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和2024年5月1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35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子公司计划提供不超过2.482.08万元的担保。资产负债率超过70%(含)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相互调整;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相互调整。详见2024年4月23日和2024年5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2024年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号:2024-041)由指定媒体披露、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号:2024-053)。
二是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提供担保的子公司基本情况:
1、泰国金田
2、广东金田
泰国金田和广东金田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属于不诚实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影响其偿付能力。
(二)被担保子公司近年来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人民币:人民币:
注:1、泰国金田是一家新公司;2、2023年数据经审计,2024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本公司拟向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市分行提供11000万元的抵押担保,用于向泰国金田申请贷款。
1、本担保的贷款金额为1000万元。
2、本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
3、抵押品:公司部分工业用地和工厂。
(二)公司拟为广东金田向兴业银行有限公司肇庆分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2.4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1、本担保的保证期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2、本次担保的最高债权金额为24,000万元。
3、本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三)公司拟为广东金田向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2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1、本担保的保证期为主合同项下各单项协议签订之日至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2、本担保的最高本金额为2万元。
3、本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对子公司在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新增担保金额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被担保人广东金田资产负债率超过70%,但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公司可以有效控制其日常经营的风险和决策,及时控制其信用状况,控制担保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3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担保,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有实质性控制权,经营业绩稳定,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六、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的累计数量
截至2024年11月1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向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93,227.62万元(其中9014.85万美元按2024年11月11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的7.1786折算,976.67万欧元按2024年11月11日欧元兑人民币汇率的7.6916折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1.85%。截至公告披露日,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601609证券简称:金田股份公告号:2024-116
债券代码:113046债券简称:金田可转债:
债券代码:113068债券简称:金铜可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有限公司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营运资金
部分归还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应当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利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
宁波金田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39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24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营运资金,提高“铜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决定暂时补充768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的营运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返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2024年8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营运资金的公告》(公告号:2024-085)。
二、公司债券可转换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2024年9月12日和2024年10月14日,公司分批将上述700万元、1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营运资金返还至“金铜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支付“金铜可转换债券”募集项目建设资金,并及时通知公司发起人和发起人代表上述募集资金的返还。(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4年11月13日,公司根据现阶段“金铜可转换债券”募集项目资金需求,提前将1万元返还“金铜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金铜可转换债券”募集项目建设资金,并及时通知发起人和发起人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返还“金铜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2700万元,闲置“金铜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营运资金余额74100万元。公司将在临时补充营运资金的募集资金到期前返还,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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