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66股票简称:玲珑轮胎公示序号:2024-07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当某些及连带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增持计划具体内容:山东玲珑轮胎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大股东玲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玲珑集团”)预计于2024年8月9日起6个月,以自有资金或自筹经费根据上海交易所系统软件加持本公司股份,合计持股额度不低于人民币1.5亿人民币总额不超过2亿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52)。
?增持计划执行进度:
1、2024年10月19日玲珑集团与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支行签定《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增持贷款合同》,为积极响应国家政策,适用企业高质量发展,与此同时由于玲珑集团的个股加持业务需要,玲珑集团拟将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支行申请贷款总额不超过2亿人民币,此项贷款将专项用于公司股票加持。
2、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10月20日,大股东玲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上海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软件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119,400股,总股本的0.14%,总计加持金额约4000万余元。此次增持计划并未实施完毕。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分配:自筹资金和自筹经费,在其中自筹资金为4000万,其他资产均是自筹经费(包括个股加持专项再贷款)。
2024年8月8日,企业收到玲珑集团工作的通知:根据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价值的认可,及其为了维护股票价格稳定性和股东利益,方案自2024年8月9日起(含当天)6个月,以自有资金或自筹经费根据上海交易所交易软件增持公司股份,合计持股额度不低于人民币1.5亿人民币总额不超过2亿人民币。现就此次增持计划截止到2024年10月20日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此次增持计划的工作进展
1、加持行为主体:大股东玲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加持执行进度:
(1)2024年10月19日玲珑集团与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支行签定《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增持贷款合同》,为积极响应国家政策,适用企业高质量发展,与此同时由于玲珑集团的个股加持业务需要,玲珑集团拟将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支行申请贷款总额不超过2亿人民币,此项贷款将专项用于公司股票加持。
(2)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10月20日,大股东玲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上海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软件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119,400股,总股本的0.14%,总计加持金额约4000万余元。此次增持计划并未实施完毕。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分配:自筹资金和自筹经费,在其中自筹资金为4000万,其他资产均是自筹经费(包括个股加持专项再贷款)。
二、此次加持出台后持仓转变
在此次增持计划实施后,玲珑集团持有公司股份575,367,927股,占现阶段公司总股本39.31%。
此次加持出台后,截止到2024年10月20日,玲珑集团持有公司股份577,487,327股,占现阶段公司总股本的39.46%。
此次加持未导致企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产生变化。
三、后面方案
玲珑集团将于约定期限内依照上述承诺持续推进个股增持计划。
四、增持计划执行的不确定因素风险性
可能出现因金融市场状况产生变化,或因为加持资产无法及时到位,造成增持计划延迟时间执行或无法实施风险。如增持计划执行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性情况,企业将及时披露。
五、其他事宜表明
(一)此次增持计划的实行不会造成企业股份遍布不具有企业上市条件。此次增持计划合乎《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及上海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这次加持行为主体服务承诺,在此次增持计划执行期内及法定期限内不高管增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此次增持计划执行期限不超过6月,且初次加持与后面加持占比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四)企业将督促加持行为主体在执行增持计划环节中,遵循证监会、上交所有关上市企业股权变动及股票交易敏感期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密切关注后面增持计划的工作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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