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58股票简称:电魂网络公示序号:2024-06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当某些及连带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调整前回购价格限制:38.26元/股(含)
●调整回购价格限制:38.03元/股(含)
●回购价格调节起始日期:2024年10月17日
一、回购股份的相关情况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12月27日举行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允许企业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余元(含)且总额不超过4,000万余元(含)的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为总额不超过38.26元/股(含本数),购买的公司股权将主要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复购时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权计划方案的时候起12个月。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企业2023年12月28日、2023年12月30日、2024年5月18日公布于上交所网址(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里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示序号:2023-065)、《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示序号:2023-067)、《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32)。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2024年9月18日举办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允许企业以执行权益分派除权日注册登记的总市值扣减公司回购专户的股票数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2元(价税合计)。截止到权益分派执行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44,768,100股,扣减公司现阶段复购专户持有的1,444,650股,就是以243,323,450股为基准,预估派发现金红利56,451,040.40元(价税合计)。此次股东分红没有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进行其他方式股东分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4年10月1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示序号:2024-059)。
结合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下称“《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认购期限内产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发放股票或红股、配资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票价格除权除息的时候起,企业将根据证监会及上海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股份回购的价格上限开展适当调整。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实际情况
结合公司《回购报告书》的承诺,本次回购股权价格上限由总额不超过38.26元/股(含)调整至总额不超过38.03元/股(含),变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在2024年10月17日起效,具体的价格调节公式如下:
变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红股)+配(新)股价钱×流通股变动比例]÷(1+流通股变动比例)。
在其中,红股=(执行回转的总股本数量×具体分配的每一股红股)÷总市值=(243,323,450×0.232)÷244,768,100≈0.231元/股。
结合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开展红股分派,不转增股本,不派股,因而,此次权益分派不会使企业流通股本产生变化,流通股本股权变动比例为0。
综上所述,变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8.26-0.231)+0)]÷(1+0)≈38.03元/股(含,保留两位小数)。
依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余元(含)且总额不超过4,000万余元(含)。以变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本次回购股权总数大约为525,901股(含)至1,051,801股(含),约为公司现阶段总股本0.21%至0.43%。具体资金总额、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占比,以复购结束或复购执行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复购状况为标准。
四、其他事宜表明
除以上调节外,企业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宜均没变化。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认购时间内继续执行本次回购方案,并且在复购期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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