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3股票简称:海亮股份公示序号:2024-060
债卷编码:128081债卷通称:海亮可转债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公告内容的实际、准确和详细,并且对公示里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浙江海亮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4年6月18日举行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4年7月5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各自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且于2024年7月6日和2024年7月10日,各自公布了《回购报告书》(公示序号:2024-041)和《关于实施权益分派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44),允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复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余元(含),且总额不超过25,000万余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至12.90元/股(含),购买的股权将主要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执行时限为自企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候起不得超过12月,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截至本公告公布之时,企业本次回购股权计划方案已实施进行。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就本次回购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执行情况
2024年7月22日,企业实行了初次股份回购,并且于隔日公布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46);
2024年8月22日,企业股份回购比例为总市值1%,并且于2024年8月24日公布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48);
企业分别在2024年8月2日、2024年9月3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布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布了公司回购股份的工作进展。
截止到2024年9月26日,企业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积回购股份总数31,821,525股,总股本的1.5924%,最大卖价为8.4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43元/股,交易量总金额为rmb249,973,007.80元(没有交易手续费)。公司回购股份额度已超复购计划中复购总额低限且没有超出复购总额限制,回购价格不得超过复购计划方案要求价钱,这次股份回购计划方案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执行情况与回购股份计划方案不有所差异的解释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总数、复购执行期限等,与企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认购计划方案不有所差异。复购额度已经达到复购计划方案里的复购额度低限,且没有超出复购额度限制,本次回购计划方案实施完毕。
三、本次回购股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状况优良,经营情况稳定,融合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会计、运营、产品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发展方向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回购执行结束后,企业股份分布特征合乎企业上市条件,也不会影响企业的上市影响力,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产生变化。
四、复购期内相关主体交易股票状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宜之日到公布复购结论暨股权变化公示前一日,存有执行董事、高管人员在认购期内买进企业股票的情况,详情如下:
以上执行董事、高管人员增持计划详情请见公司在2024年6月13日公布的《关于董事长、总裁、董事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29);2024年9月14日公布的《关于董事长、总裁、董事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限过半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4-058)。
除了上述状况外,公司其他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首次披露复购事宜之日到复购结论暨股权变化公示前一日期内不会有交易企业股票的现象。
五、合规表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也、回购股份数量和集中竞价委托时间范围均达到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
(一)企业未能以下期内回购股份:
1.自很有可能对该公司证券以及衍生品合约价钱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项产生之时或在决策的过程中,至依规公布之天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交易所要求其他情形。
(二)企业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合乎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企业股票当日交易上涨幅度限制价钱;
2.禁止在深圳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价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开展股份回购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交易所所规定的规定。
六、预估股权变化情况
企业本次回购股权数量达到31,821,525股,总股本的1.5924%,回购股份现阶段所有存放在公司回购专用型股票账户中。本次回购的股权拟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如企业在回购股份然后按明确主要用途成功完成,总市值不容易转变。如公司没能在股份回购完毕之后36个月执行以上主要用途,或所回购股份未全部用于以上主要用途,未使用的一部分将依法进行销户,公司总股本往往会进一步减少。
七、已回购股份后面分配
1、本次回购股权所有存放在公司回购专用型股票账户,储放期内不享有股东分红、公积金转增总股本、配资、质押贷款、股东会投票权等有关支配权。
2、本次回购的股权将主要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是股权激励计划,企业将根据实际情况适度制定合理的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方案。企业如没能在股份回购完毕之后36个月执行上述情况主要用途,没有使用一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流程给予销户,公司注册资金将进一步减少。
3、公司将根据后面进度立即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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