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58股票简称:电魂网络公示序号:2024-04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会议是不是有无决议草案:无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4年9月18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滨安路435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持有股份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状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集结,老总胡建平老先生组织。此次会议的集结、举办及表决方式均达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7人,参加7人;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参加3人;
3、董事长助理张济亮老先生列席会议;企业高管列席。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关于企业2024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二)涉及到重大事情,5%下列公司股东的表决状况
(三)有关提案决议的有关情况表明
1、中小投资者(持仓5%下列)决议情况中,未包含在职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仓决议状况。
2、以上提案是一般决议事宜,已经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之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本次股东大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浙江省京衡律师公司
侓师:徐晓清、张琼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企业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及举办程序流程、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质、会议表决程序流程均达到《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规章、行政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申请的表决结果合理合法、合理。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9月18日
●手机上网公示文档
经公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律服务合同
●上报文档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加盖股东会公章的股东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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