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志愿编写桂小笋
9月4日,复旦复华发布声明称,因为公司9月3日在公众号发布的一则消息,收到交易所问询函。问询函谈及,复旦复华股票价格于3日盘里发生股票涨停,收市涨幅为6.32%,公众号发布的重大事项对股价具备很大影响,是理应公布的重大事项。在问询函中,交易中心询问企业盘里根据非法定信披方式公布理应公布的重大事项是否合规、是不是公平公正等事宜。
公开信息显示,9月3日,复旦复华在公众号发布文章称,公司在2024年9月2日与本源量子测算高新科技(合肥市)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本源量子”)举办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双方对携手并肩拓展超导体超级计算机应用商店,共商量子计算机产业发展规划达成合作。
文章称,复旦复华将推动本源量子完成超导体超级计算机我国境内及境外产品布局,构建产业创新联盟,提升项目研究;超级计算机用途广泛,可在人工智能、网络信息安全数据加密、金融分析、气象监测、新药研究生产制造等行业大展身手,本源量子近几年在往实用化、商业服务化方向发展,已研制出几台超导体超级计算机,并已交付用户。
对于此事,问询函规定复旦复华表述签约合作更多信息,同时结合本源量子研制的超导体量子计算机的生产状况、特性状况、应用状况、已经实现的收入规模、已经获得订单信息、业内竞争优势、有关技术所在发展过程等,说明文章上对本源量子的有关描述是否具备真理的客观性根据,存不存在夸大其词性、误导性陈述。
香颂资本执行董事沈萌告知《证券日报》编写:“从已经知道的信息来看,现阶段超导体和量子计算机的高速发展,几乎都只停留在试验室环节,并没有完善可商用的画面,也缺少回馈公司业绩能力。若是有公司谈及在这些领域具有商业化的水平,投资人要提高警惕。”
除开协作的小细节以外,对于这次关键信息公开的路径,问询函也询问复旦复华,对外公布对股价具备很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相关信息披露具体内容是否属实、精确、详细,是否充分提示风险;存不存在顺从网络热点蹭热点股价情况,此次合作事项存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等。
深圳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告知《证券日报》编写:“在证券法第八十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中列明的大事件,上市企业应当立即以公示的方法对外披露。对于未列明的大事件,上市企业需从信息是不是和公司业务、经营情况、经营业绩、未来发展前景等具有直接关系,及其信息是否可能对股价、投资人决策产生不利影响等几个方面,综合考量此项信息内容是否为重大信息。”
王智斌表明,落实到复旦复华的情况看,微信文章内容涵盖到行业发展前景、“量子计算机”等热点板块,归属于会严重影响股价重大信息,根据审慎原则,上市企业应通过公示的方法公布,公平公正确保全部投资人的自主权,根据公众号发布重大信息已涉嫌构成信披违规。
与此同时,问询函还规定复旦复华详细描述与本源量子相关负责人逐渐筹备签定有关合作框架协议的时间也、关键节点、履行内部的程序等,产生重大事情过程记事本,全面自查并披露有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自筹备有关战略合作协议至今买卖企业股票的现象。
对于此事,王智斌提示,上市企业应提高信息公开规范意识、健全内部治理结构,强化对公司公众号、新浪微博、网站等平台数据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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