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58证券简称:时代新材料公告号:2024-055
公司监事会和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24年11月25日召开员工代表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员工代表认真审议,会议选举胡宇新先生、何莉娜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三年。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监事会之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将继续履行其职责。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26日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1.胡宇新,男,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桥梁产品事业部开发部部长、轨道交通事业部桥梁建设市场事业部技术部副部长、轨道交通事业部工程减震产品开发中心技术支持部副部长。现任公司员工代表监事、工业工程事业部技术顾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宇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等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没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况,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和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
2.何丽娜,女,1984年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风电产品事业部项目管理员、技术管理总监,现任风电产品事业部开发中心项目管理部知识产权和标准化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丽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等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没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况,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和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
[免责声明] 本文转载于网络,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文章内容侵权、投诉举报投诉邮箱:Jubao_Time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