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23股票简称:浙能电力公示序号:2024-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会议是不是有无决议草案:无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4年1月23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浙江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616号杭州西溪旅游度假区智选假日酒店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持有股份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状况等。
会议由董事长虞国平先生组织,采取现场网络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决议。会议的召开合乎《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9人,参加6人,执行董事曹路、赵明川由于工作原因未列席会议;独董程金华市由于工作原因未列席会议;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参加2人,公司监事陈立新由于工作原因未列席会议;
3、董事长助理魏峥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此次会议。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有关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2、提案名字:关于修订《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二)累积投票提案决议状况
1、有关竞选执行董事的议案
2、有关竞选独董的议案
(三)涉及到重大事情,5%下列公司股东的表决状况
(四)有关提案决议的有关情况表明
提案1涉及到关联方交易,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系公司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本次股东大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北京市金杜(杭州市)法律事务所
侓师:李振江、陶凯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企业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和举办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规章、《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资格真实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流程和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省浙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1月24日
●手机上网公示文档
经公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律服务合同
●上报文档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加盖股东会公章的股东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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