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90股票简称:泰豪科技公示序号:临2024-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会议是不是有无决议草案:无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4年7月10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江西省南昌我国高新开发区泰豪军用商务大厦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持有股份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状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集结,董事长杨剑先生组织。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此次会议的集结、举办和表决方式合乎《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理。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7人,参加6人,在其中执行董事孙尚民女士因公务在身未出席本次会议;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参加2人,在其中公司监事李凯老先生因公务在身未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长助理张小兵老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有关拟卖出股票财产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二)有关提案决议的有关情况表明
无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本次股东大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北京天元律师公司
侓师:王振强、武千姿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本所律师觉得,企业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举办程序流程符合有关法律、行政规章、《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工作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质真实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流程、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7月11日
●手机上网公示文档
经公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律服务合同
●上报文档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加盖股东会公章的股东会议决议
[免责声明] 本文转载于网络,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文章内容侵权、投诉举报投诉邮箱:Jubao_Time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