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依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法规要求,以及本公司内部评级制度规定,对旗下公募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评估,目的是规范基金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维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本公司旗下公募基金风险评价结果以基金产品风险等级来具体反映,基金风险等级按照风险由低到高顺序,依次划分为:R1-低风险、R2-中低风险、R3-中等风险、R4-中高风险、R5-高风险五个等级。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官网查询、了解所有公募基金的风险等级及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划分规则说明,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009-5561)咨询详情。
本公司旗下公募基金具体风险评价结果如下:
注:上表不包含已终止运作的基金。
风险提示:
1、公司旗下基金产品R1-R5的风险等级评级结果是根据法律法规、本公司内部评级标准评定,充分考虑了基金持仓、最大回撤、波动率、基金规模、结构复杂性等多种要素,与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如有)、产品资料概要(如有)中的风险收益特征或风险状况主要基于基金投资方向与策略特点的概括性表述不同,并与风险收益特征或风险状况表述并不必然一致或存在对应关系。
2、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根据投资者适当性法律法规对基金进行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不同,因此不同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等级评价结果可能存在不同。
3、投资者购买基金后,所购买的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可能因市场或运作情况等影响而发生调整,并可能超出投资者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从而可能产生不利后果和损失。投资者应及时关注基金风险等级的变化并谨慎决策,以确保自身的投资决策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4、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审慎决策,独立承担投资风险。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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