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99股票简称:明微电子公示序号:2024-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会议是否存在被否决提案:无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4年3月5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深圳南山区高新科技产业基地城南区高新南一道015号国微产品研发大厦三层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公司股东、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拥有投票权数量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流会组织状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集结,董事长王乐康先生组织,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和举办程序流程、列席会议工作人员的资质和召集人资质、大会的表决流程和表决结果均达到《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5人,参加5人;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参加3人;
3、企业董事长助理郭王洁女性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别的管理层均出席了此次会议。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累积投票提案决议状况
1、有关改选企业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有关改选企业第六届董事会独董的议案
(二)涉及到重大事情,应表明5%下列公司股东的表决状况
(三)有关提案决议的有关情况表明
1、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都属于普通决议提案,已经获得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含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持有投票权的二分之一之上一致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都对中小股东展开了独立记票。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本次股东大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广东华商法律事务所
侓师:张哲、贺晴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企业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和举办程序流程、列席会议工作人员资质和召集人资质,决议提案以及决议程序流程等事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从而所作出的本次股东大会决定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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