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12股票简称:中旗新材公示序号:2024-006
可转债编码:127081债卷通称:中旗可转债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准确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持有者会议召开情况
1、广东省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次持有者会议报告于2024年2月16日,以口头通知、提前通知及书面形式送达方式传出。
2、此次会议于2024年2月22日10:30在万科金融中心会议厅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结合方式举办。
3、此次会议应参加持有者45人,具体参加持有者45人,代表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市场份额2,200万分,占公司总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已申购总金额的100%。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军先生组织。
5、此次会议的集结、举办符合法律、政策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要求。
二、持有者会议审议状况
1、决议并且通过《关于设立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拥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允许成立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管委会,做为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日常生活的监督管理部门,意味着持有者行使股东权利。管委会由3名委员会构成,设管理方法委员会主任1名。管控委员会委员的任职期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持有期。
表决结果:允许2,200万分,占参加持有者大会的持有者持有市场份额总量的100%;抵制0份,占参加持有者大会的持有者持有市场份额总量的0%;放弃0份,占参加持有者大会的持有者持有市场份额总量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2、决议并且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结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此次持有者会议同意竞选程乃军、谭凤欣、卓玉梅为公司发展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管理方法委员会委员,任职期与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存续期限一致。以上管理方法委员会均均未能公司控股股东企业担任职务,并不属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并且与上述情况行为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同一天,管委会举办第一次会议,竞选程乃军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管理方法委员会主任委员,任职期与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持有期一致。
表决结果:允许2,200万分,占参加持有者大会的持有者持有市场份额总量的100%;抵制0份,占参加持有者大会的持有者持有市场份额总量的0%;放弃0份,占参加持有者大会的持有者持有市场份额总量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3、决议并且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结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企业《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持有者大会受权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管委会申请办理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详细如下:
(1)承担集结持有者大会,实行持有者大会的决议;
(2)代表全体持有者行使股东权利,包含但是不限于公司股东大会的参加、提议、决议等分配,以及参与股票分红、债卷兑息、派股、转赠股权、配资和配股债券等事宜;
(3)代表全体持有者对该股权激励计划开展日常监管;
(4)管理方法本股权激励计划利益分派;
(5)管理决策本股权激励计划被强行出让金额的所属;
(6)管理决策本股权激励计划市场份额回收处理及对应利润分配分配;
(7)申请办理本股权激励计划市场份额传承备案;
(8)持有者会议或本股权激励计划授权别的岗位职责;
(9)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与本股权激励计划所规定的应当由管委会履行岗位职责。
本受权自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次持有者大会准许日起至企业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停止之天内合理。
表决结果:允许2,200万分,占参加持有者大会的持有者持有市场份额总量的100%;抵制0份,占参加持有者大会的持有者持有市场份额总量的0%;放弃0份,占参加持有者大会的持有者持有市场份额总量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簿文档
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次持有者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省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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