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8证券简称:豪美新材公告编号:2024-05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美新材”或“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电话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年7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期限。本次会议由董卫峰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召开合法、有效。经全体董事审议及投票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
截至2024年7月30日,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内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豪美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7.97元/股的85%(15.27元/股)的情形,已触发“豪美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鉴于近期公司股价受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未能正确体现公司长期发展的内在价值,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明确投资者预期,公司董事会拟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且在未来六个月(即2024年7月31日至2025年1月30日)内,如再次触发“豪美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5年1月31日起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将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是否行使“豪美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不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88证券简称:豪美新材公告编号:2024-051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
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2024年7月30日,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内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豪美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7.97元/股的85%(15.27元/股)的情形,已触发“豪美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且在未来六个月(即2024年7月31日至2025年1月30日)内,如再次触发“豪美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5年1月31日起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将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是否行使“豪美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的权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82号)核准,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公开发行了82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82,4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13,165,660.38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30Z0025号)。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2〕196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82,4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2年3月4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豪美转债”,债券代码“127053”。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1月28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2年7月28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8年1月23日)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1.51元/股,经调整后的最新转股价格为17.97元/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1、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22年5月9日实施完毕,派发现金股利0.22元/股,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规定,豪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21.51元/股调整为21.2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5月9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豪美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2、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5月12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豪美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董事会向下修正“豪美转债”转股价格的提议;2023年5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豪美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将“豪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21.29元/股向下修正为17.97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5月15日起生效。具体见公司2023年5月13日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豪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截至2024年7月30日,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内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豪美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7.97元/股的85%(15.27元/股)的情形,已触发“豪美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鉴于近期公司股价受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未能正确体现公司长期发展的内在价值,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明确投资者预期,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且在未来六个月(即2024年7月31日至2025年1月30日)内,如再次触发“豪美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5年1月31日起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将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是否行使“豪美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更多“豪美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1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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