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20股票简称:艾森股份公告序号:2024-05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为贯彻“以投资人为根本”的经营理念,维护保养江苏省艾森半导体器件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全体股东利益,助力公司“管理提升重收益”,根据对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念,董事长、控股股东、大股东张勇老先生建议执行2024本年度中后期年底分红。
●将来公司将继续聚焦主业,加强竞争优势,勤奋根据较好的经营业绩状况、规范化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投资人收益,贯彻“管理提升重收益”,认真履行上市企业责任与义务。
公司在2024年7月15日接到董事长、控股股东、大股东张勇老先生开具的《关于提议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4年度中期分红的函》,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建议状况
为进一步提升上市企业升值空间,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提高投资人幸福感,促进上市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张勇老先生建议:在满足《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执行2024本年度中后期年底分红,最好以将来执行权益分派的除权日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型证劵账户中的股权数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价税合计)。实际利润分配方案由企业结合自身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并上报股东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明确。张勇老先生承诺将在有关会议审议该事项时投“允许”票。
二、别的表明
董事会觉得以上建议合乎法律法规及《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乎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可持续发展的必须。公司拟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将这些建议产生实际提案同时提交股东会、职工监事和股东大会审议。以上建议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有待观察,企业将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省艾森半导体器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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