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21日发布公告日期
1.公布基本信息
2日常认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2.1开放日和开放时间
1、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个开放期结束之日起(包括日)至封闭期第一天的3个月(如为非工作日或无日,则推迟至下一个工作日)的前一天。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日)进入开放期,并可办理认购和赎回业务。本基金的每个开放期原则上不少于5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2、自2025年1月23日起(含日)至2025年2月6日(含日)为基金开放期,基金接受投资者认购、赎回申请,请注意,认购、赎回具体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
3日常认购业务
3.1限制认购金额
1、投资者首次通过销售机构认购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元(含认购费,下同),附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投资者首次通过直销中心柜台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万元,附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万元。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投资者不受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限制,但受附加认购的最低金额限制。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和交易级别差额有其他规定的,以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当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换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认购金额的限制。
3.2申购费率
投资者在认购基金份额时需要支付认购费,费率按认购金额降低。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认购费按每份认购申请单独计算。具体情况如下:
认购费用由认购基金股份的投资者承担,不包括在基金财产中。因股息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股份不收取相应的认购费。
3.3其他与认购有关的事项
1、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请认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没有上限。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当接受认购申请对股票基金股东利益构成潜在的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设定单一投资者认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净认购比例上限,拒绝大认购,暂停基金认购,有效保护股票基金股东的合法权益。详见招股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认购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的媒体上公布。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最迟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的媒体上公布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
5、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推广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基金推广活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不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基金管理人在基金推广活动期间,按照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办理必要手续后,可以适当降低基金认购率。
6、当基金大量认购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基金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的处理原则和操作规范应当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和自律规则的规定。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股份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赎回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单次赎回不得少于0.01份。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的个人交易账户中的份额余额小于0.01份,基金管理人有权强制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其在销售机构的个人交易账户中持有的所有基金份额。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并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属于基金财产,不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4.3其他与赎回有关的事项
1、如果法律法规允许,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上述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的媒体上公布。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最迟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的媒体上公布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推广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基金推广活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对基金股东权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基金推广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按照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办理必要手续后,可以适当降低基金赎回率。
4、当基金大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基金采取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和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和自律规则的规定。
5基金销售机构
5.1场外销售机构
5.1.1直销机构
机构名称:鑫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中山北路909号12层
直销电话:021-20892066
直销传真:021-20892080
客服电话:400-606-6188
官方网址:www.xyamc.com
5.1.两个场外代销机构
(一)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城中路188号,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客服电话:86-21-58766688
网址:www.bankcomm.com
(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客服电话:95511
网址:www.bank.pingan.com
(3)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宁波市宁东路345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客服电话:95574
网址:www.nbcb.com.cn
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滨江中路97号26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滨江中路97号26号
法定代表人:黄毅
客服电话:400-16-96869
网址:www.tf.cn
(5)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基六路70弄1号208-36室,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办公地址:海基六路70弄1号208-36室,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客服电话:400-032-5885
网址:www.leadfund.com.cn
(6)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浦明路1500号8层M座,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7楼
法定代表人:简梦雯
客服电话:021-20700800
网址:www.520fund.com.cn
(7)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对基金销售机构进行变更或调整,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上进行公示。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披露安排
公司将根据新元利润定期开放债券发起证券投资基金合同和新元利润定期开放债券发起证券投资基金招股说明书,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至少每周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第二天,通过规定的网站、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和年度最后一天的第二天,在规定的网站上披露半年和年度最后一天的基金份额净值和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如果投资者想了解基金的细节,请阅读基金合同、招股说明书等文件。
2、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构成一致行动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超过50%,本基金不卖给个人投资者。
3、销售机构接受认购和赎回申请并不意味着申请一定成功,而只意味着销售机构确实收到了申请。认购和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应及时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4、风险提示:基金经理按照履行职责、诚实信用、谨慎勤奋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的一定利润或最低收益。基金过去的表现并不意味着其未来的表现,基金经理管理的其他基金的表现也不构成基金表现的保证。公司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方自负”原则。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后,由基金经营状况和基金净值变化引起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在购买基金股份时,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充分了解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特此公告。
鑫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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