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73股票简称:信宇人公示序号:2024-03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会议是否存在被否决提案:无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4年05月15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深圳市龙华区回龙埔回龙路鸿峰工业园区2号信宇人四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公司股东、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拥有投票权数量状况:
注:截止到本次股东大会除权日的总市值为97,754,388股;在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股权值为853,051股,不享有股东会投票权。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流会组织状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集结,老总杨志明老先生组织,大会采用现场网络投票与网上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举办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9人,参加9人;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参加3人;
3、董事长助理余德山老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全部管理层出席了此次会议。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2、提案名字:《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3、提案名字:《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4、提案名字:《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5、提案名字:《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6、提案名字:《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7、提案名字:《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8、提案名字:《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9、提案名字:《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10、提案名字:《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11、提案名字:《关于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二)涉及到重大事情,应表明5%下列公司股东的表决状况
(三)有关提案决议的有关情况表明
1、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6、提案7、提案10对中小股东展开了独立记票;
2、本次股东大会提案7关系公司股东杨志明、曾芳、李家砚、深圳智慧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回避表决,提案8关系公司股东深圳智慧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回避表决,提案11关系公司股东杨志明、曾芳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本次股东大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广东省信达法律事务所
侓师:蔡亦文、丛启路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总的来说,信达律师认为:贵司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举办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非常符合现行标准《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参加或列席工作人员资质、召集人资质合理合法、合理,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大会所形成的深圳信宇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定合理合法、合理。
特此公告。
深圳信宇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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