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98股票简称:东兴证券公示序号:2024-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会议是不是有无决议草案:无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4年3月22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北京西城金融大街9号金融街中心18层第一会议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持有股份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状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集结,采用现场网络投票与网上投票的形式举办。董事长王燕女性上台演讲,合乎《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大会各类决定真实有效。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14人,参加14人;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4人,应邀出席4人;
3、企业董事长助理张锋老先生列席会议,公司其他高管人员列席。
除此之外,企业聘请的侓师相关负责人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监票人由股东表示、公司监事、律师顾问国浩律师(上海市)公司的见证侓师相关工作人员一同出任。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二)涉及到重大事情,5%下列公司股东的表决状况
注:本公告全部占比保存四位小数,如出现算数结果和列出数学计算所得的不符合,均是四舍五入而致
(三)有关提案决议的有关情况表明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是一般决议草案,赢得了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含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持有表决权的半数以上根据。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本次股东大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市)公司
侓师:方祥勇、林雅娜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企业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举办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法规及行政规章及其《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工作的人员资质和召集人资质均真实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流程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及其《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根据的决议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防城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4年3月23日
●手机上网公示文档:国浩律师(上海市)公司有关防城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法律服务合同
●上报文档:防城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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