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00证券简称:祥和实业公告号:2024-0655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决议案:没有决议案: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5日
(2)股东大会地点:浙江省天台县赤城街道人民东路799号祥和大厦三楼报告厅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唐晓先生主持,结合现场会议、在线视频和在线投票、会议程序、会议投票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齐伟先生出席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目的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类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回购期限、起止日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范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办理股份回购的具体授权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股东表决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的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股东大会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批准。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马梦怡、蓝锡霞
2、律师见证结论: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规范经营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8日
●网上公告文件
经鉴定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股东大会决议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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