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09证券简称:品茗科技公告编号:2023-04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2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B幢C座5楼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莫绪军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项目延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4、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均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议案4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律师:孟令奇、杜丽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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