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09股票简称:洪兴股份公示序号:2024-028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准确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本次股东大会举办期内不会有提升、否定或调整提议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选举和互联网投票选举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长:
(1)现场会议时长:2023年度股东大会于2024年5月23日(星期四)在下午14:30逐渐,开会时间大半天。
(2)网上投票时长:利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开展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早上9:15—9:25,9:30—11:30,在下午13:00-15:00;根据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开展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早上9:15-在下午15:00。
2、会议地点:广东广州越秀区天河路45号粤能商务大厦4楼会议室
3、举办方法:当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
4、会议召集人:第二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郭梧文老总
6、大会集结、举办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其《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大会依法依规。
二、大会参加状况
1、出席会议的整体情况: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总共11名,持有(意味着)股权74,479,61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6287%。
2、现场会议参加状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股东(委托代理人)共9名,持有(意味着)股权74,468,31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6201%。
3、网上投票状况:根据网上投票股东(委托代理人)共2名,持有(意味着)股权11,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86%。
4、中小股东参加状况: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委托代理人)共5名,持有(意味着)股权3,042,07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130%。
在其中:进行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3人,意味着股权3,030,77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044%。
利用网上投票的中小投资者2人,意味着股权11,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86%。
5、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列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聘用的见证律师等列席。北京中伦(广州市)法律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开展印证,并提交法律服务合同。
三、提案决议和表决状况
本次股东大会选用无记名方法当场投票和网上投票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所示提案:
1、有关《2023年年度报告》及引言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允许74,468,314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8%;抵制11,3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2%;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
允许3,030,7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6285%;抵制1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3715%;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2、有关《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允许74,468,314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8%;抵制11,3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2%;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
允许3,030,7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6285%;抵制1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3715%;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3、有关《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允许74,468,314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8%;抵制11,3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2%;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
允许3,030,7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6285%;抵制1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3715%;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4、有关《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允许74,468,314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8%;抵制11,3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2%;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
允许3,030,7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6285%;抵制1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3715%;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5、有关《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允许74,468,314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8%;抵制11,3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2%;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
允许3,030,7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6285%;抵制1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3715%;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6、有关《2023年度董事绩效考核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系公司股东郭秋洪、周德茂、柯人民、刘根祥、潮州市润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以上公司股东合计持有投票权股权数量达到71,248,150股,回避表决71,248,150股。
总表决结果:
允许3,220,164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503%;抵制11,3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497%;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
允许3,030,7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6285%;抵制1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3715%;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7、有关《2023年度监事绩效考核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允许74,468,314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8%;抵制11,3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2%;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
允许3,030,7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6285%;抵制1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3715%;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8、有关《调整“信息化管理系统及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允许74,468,314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8%;抵制11,3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2%;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
允许3,030,7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6285%;抵制1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3715%;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9、有关《“年产900万套家居服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允许74,468,314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8%;抵制11,3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2%;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
允许3,030,7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6285%;抵制1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3715%;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10、有关《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允许74,468,314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8%;抵制11,3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2%;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
允许3,030,7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6285%;抵制1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3715%;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11、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允许74,468,314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8%;抵制11,3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2%;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
允许3,030,7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6285%;抵制1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3715%;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四、侓师开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伦(广州市)律师事务所律师黄贞、常梦到场印证本次股东大会,并提交了法律服务合同,觉得: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与举办程序流程、列席会议工作人员资格、决议流程和表决结果均达到《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理合法、合理。
五、备查簿文档
1、经参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加盖股东会章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中伦(广州市)法律事务所开具的《关于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省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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