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2股票简称:富临精工公示序号:2024-043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本次股东大会并没有否定、提升或调整提案的情况出现;
2、本次股东大会不属于变动上次股东会议决议的现象;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网络投票与互联网投票选举相结合的决议。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6月21日,富临精工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股东会以公示形式通知举办企业2024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详细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上的公示。此次会议实际举办如下:
1、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2、召开方法:采取现场网络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
3、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长:2024年7月8日(星期一)在下午14:30;
(2)网上投票时长:2024年7月8日;
在其中,利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开展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8日早上9:15-9:25,早上9:30-11:30和下午13:00-15:00;根据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8日9:15-15:00阶段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四川省绵阳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金凤凰中单37号富临精工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厅。
5、会议主持:老总王志红老先生。
6、大会的集结、举办与决议程序流程符合有关法律、行政规章、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大会参加状况
1、公司股东出席的整体情况:
进行现场和网上投票股东24人,意味着股权463,153,361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37.9366%。
在其中:进行现场投票的公司股东10人,意味着股权457,825,001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37.5002%。
根据网上投票股东14人,意味着股权5,328,360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4364%。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整体情况:
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18人,意味着股权12,723,032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1.0421%。
在其中:进行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4人,意味着股权7,394,672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6057%。
利用网上投票的中小投资者14人,意味着股权5,328,360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4364%。
3、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出席了会议,企业聘请的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展开了印证。
二、提案决议和表决状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审议通过了如下所示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
允许462,731,0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088%;抵制42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912%;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
允许12,300,7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6.6808%;抵制42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3.3192%;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表决结果:张军老先生当选为企业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会,任期自此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三、侓师开具的法律意见
企业聘请的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侓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提交如下所示法律意见:经验证,企业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举办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列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资格均真实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流程、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四、备查簿文档
1、企业2024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会议决议;
2、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开具的《关于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富临精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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