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流动性服务》等相关规定,自2024年6月28日起,我们公司特定以下流通性服务提供商为相关证券基金主流通性服务提供商:
1、嘉实标准普尔石油化工勘查和生产优选领域交易型敞开式指数值证券基金(QDII)(159518):
招商合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嘉实中证2000交易型敞开式指数值证券基金(159535):
招商合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嘉实国证绿色电力交易型敞开式指数值证券基金(15962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嘉实中证高端装备制造细分化50交易型敞开式指数值证券基金(159638):
招商合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嘉实创业板股票提高策略交易型敞开式指数值证券基金(159675):
招商合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嘉实国证通讯交易型敞开式指数值证券基金(159695):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嘉实中证软件技术服务交易型敞开式指数值证券基金(159852):
招商合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8、嘉实中证新能源交易型敞开式指数值证券基金(159875):
招商合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嘉实中证500交易型敞开式指数值证券基金(159922):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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