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46股票简称:嘉和美康公示序号:2024-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会议是否存在被否决提案:无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4年01月16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北京海淀区上地开拓路7号一段一层会议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公司股东、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拥有投票权数量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流会组织状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集结,老总夏军老先生组织,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和举办程序流程、列席会议工作人员的资
格和召集人资质、大会的表决流程和表决结果均达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7人,参加5人;执行董事王韵老先生、任宏女性因公务出差无法出席本次会议。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参加2人;公司监事王清老先生因公务出差无法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长助理王艳女性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一部分管理层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关于使用一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借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二)涉及到重大事情,应表明5%下列公司股东的表决状况
(三)有关提案决议的有关情况表明
1.提案1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此次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持有
投票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之上一致通过。
2.对中小股东展开了独立记票的议案:提案1。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本次股东大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
侓师:顾平宽、马继伟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本所律师觉得,企业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举办程序流程、召集人资质、参会工作人员资质、决议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企业本次股东大会决定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嘉和美康(北京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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