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57股票简称:春光科技公示序号:2024-04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金华市春色橡塑制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春光科技”)控股股东之一陈凯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925.26亿港元无限售标准流通股本,总股本的6.72%,在其中直接持有630亿港元,间接持有295.26亿港元;此次质押贷款推迟购买后,陈凯先生总计质押贷款公司股权630亿港元,占持有公司股份数68.09%,总股本的4.58%。控股股东之一陈弘旋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20亿港元,总股本的3.05%,此次质押贷款推迟购买后,陈弘旋老先生总计质押贷款公司股权270亿港元,占持有公司股份数64.29%,总股本的1.96%。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正明老先生、张春霞女性、陈凯先生、陈弘旋老先生立即及间接性总共拥有本公司股份8,695.26亿港元,总股本的63.18%。这次质押贷款后,控股股东合计质押贷款900亿港元,占控股股东拥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35%,总股本的6.54%。
一、此次股份质押状况
公司在近日接到控股股东之一陈凯先生有关股票质押式回购买卖推迟购买工作的通知,详情如下:
1、2021年12月8日,陈凯先生将所持有的480亿港元春光科技无限售流通股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金证券”)办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购买买卖日为2022年12月8日,具体内容详见企业2021年12月9日在规定信息公开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购回及再质押的公告》(公示序号:2021-044)。2022年4月28日,陈凯先生将其持有的150亿港元无限售流通股与国金证券办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买卖补充质押办理手续,具体内容详见企业2022年4月30日在规定信息公开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股票补充质押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55)。2022年12月8日,陈凯先生与国金证券就上述质押式回购买卖业务查询了推迟购买办理手续,购买买卖日调整为2023年12月8日,具体内容详见企业2022年12月10日在规定信息公开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83)。2023年12月8日,陈凯先生与国金证券就上述质押式回购买卖业务查询了推迟购买办理手续,购买买卖日调整为2024年6月7日,具体内容详见企业2023年12月9日在规定信息公开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74)。2024年6月7日,陈凯先生与国金证券就上述质押式回购买卖业务查询了推迟购买办理手续,购买买卖日调整为2024年8月7日。
2、2024年2月22日,陈弘旋先生将所持有的270亿港元春光科技无限售流通股与国金证券办了股份质押,为陈凯先生以上股票质押式回购买卖给予第三方抵押担保,并签订了《场外股票质押合同》,实际质押贷款状况详细企业2024年2月24日在规定信息公开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股票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12)。
因为陈凯先生2024年6月7日办了股份质押推迟购买办理手续,因而陈弘旋老先生依据上述情况质押贷款合同约定,其以上质押股票也随之推迟。
(一)此次股份质押基本概况
企业:亿港元
(二)此次质押股份不属于作为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宜的贷款担保或其它确保用途状况。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总计质押股份状况
截止到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正明老先生、张春霞女性、陈凯先生、陈弘旋老先生总计质押股份如下:
企业:亿港元
二、别的表明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凯先生、陈弘旋老先生资信情况优良,具备一定的资产还款能力,其第一还款来源包含工资收入、企业股票红利、长期投资等,之而质押的股权现阶段不会有平仓风险或者被强制过户风险性,股份质押风险性在可控范围内。倘若发生平仓风险,陈凯先生、陈弘旋老先生将采用包含但是不限于部分还款、提早购买等形式解决以上风险性。企业将持续关注其股份质押状况及风险,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丽水市春色橡塑制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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