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07股票简称:方大特钢公示序号:临2024-04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会议是不是有无决议草案:无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4年6月4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企业四楼会议室(江西省南昌青山湖区冶金工业大路475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持有股份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状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集结,董事长居琪萍组织。交流会集结、举办及表决方式合乎《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15人,参加15人;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5人,参加5人;
3、企业董事长助理吴爱萍出席本次会议;别的管理层出席此次会议。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关于调整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提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2、提案名字:有关变更注册资本暨修定《公司章程》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3、提案名字:有关聘任会计事务所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4、提案名字:有关为全资孙公司做担保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二)涉及到重大事情,5%下列公司股东的表决状况
(三)有关提案决议的有关情况表明
提案1、2为特别决议提案,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根据;提案1涉及到的复购限制性股票的1192名股权激励对象都已回避表决该议案。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本次股东大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国浩律师(南昌市)公司
侓师:张璐、谭冬梅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举办程序及表决方式合乎《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高效的资质,决议流程和结论真正、合理合法、合理。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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