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82股票简称:海泰发展公示序号:2024-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会议是不是有无决议草案:无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4年5月30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天津新技术性产业园华苑产业园区海泰西路18号天津海泰高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持有股份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状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集结,采用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决议,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刘超老先生组织。大会集结、举办及表决方式合乎《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9人,参加9人;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参加2人,监事长赵宇老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长助理天后女性列席会议;企业整体管理层列席。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2、提案名字:《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3、提案名字:《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4、提案名字:《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5、提案名字:《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6、提案名字:《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7、提案名字:《关于审批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8、提案名字:《关于2024年度竞拍土地使用权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二)涉及到重大事情,5%下列公司股东的表决状况
(三)有关提案决议的有关情况表明
提案7《关于审批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得到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2/3左右根据。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本次股东大会公证的法律事务所:北京市东卫(天津市)法律事务所
侓师:张晓、吕杨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和举办程序流程、列席会议工作人员资格、大会的表决方式和流程均达到《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得到的结果真实有效。
四、备查簿文件名称
1、《北京东卫(天津)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海泰高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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