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0股票简称:ST爱康公示序号:2024-055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准确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爱康新能源技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及子公司持续十二个月总计产生的诉讼、诉讼事宜展开了统计分析,现将有关统计分析状况公告如下。
一、持续十二个月总计起诉、诉讼事宜基本概况
截至本公告公布日,除已披露的诉讼、诉讼事宜外,公司及子公司持续十二个月内总计产生的诉讼、诉讼事宜共18件,非法获利合计为rmb22,802.27万余元,占公司总最近一期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11.23%。在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做为上诉人涉及到的诉讼、仲裁案件共8件,金额合计金额为9,499.79万余元,公司及子公司做为被告人涉及到的诉讼、仲裁案件共10件,金额合计金额为13,302.48万余元。详细情况详见附件《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公司及子公司持续十二个月内不会有未披露的单项工程非法获利占公司总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平方根10%之上,且肯定金额超过rmb1,000万元重大诉讼、诉讼事宜。
二、别的并未公布的诉讼、诉讼事宜
公司及子公司不会有别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诉讼事宜。
三、此次公示的诉讼、诉讼对企业今天盈利或过后盈利的可能会影响
由于一部分案子还没开庭审判或并未审结,其对于企业今天盈利或过后盈利的危害有待观察,企业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和到时候的具体情况进行一定的账务处理,还是要以企业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标准。与此同时,企业将持续关注相关起诉、仲裁案件后续进度,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及子公司的合法权利,并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科学理财,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省爱康新能源技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二二四年五月三十日
配件:
持续十二个月总计起诉、仲裁案件状况统计分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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