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13股票简称:华鼎股份公示序号:2024-04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一、基本概况
义乌市骆盈绵纶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分别在2022年12月21日、2022年12月30日举办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大会、2022年第四次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浙江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允许以现金方式回收浙江省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亚特新材”或“标的公司”,已改名为浙江省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份。
2023年1月,企业在收购协议实施后付了20%股价转让款,即23,600万余元;2023年2-4月,企业在亚特新材实现了公司股权转让有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根据协议分配付了20%股价转让款,即23,600万余元,总计47,200万余元。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企业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公示(公示序号:2022-119、2023-005)。
二、业绩承诺完成状况
公司在2024年4月25日举办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亚特新材2023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及有关业绩补偿的议案》,依据北京兴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亚特新材2023本年度业绩承诺的完成状况开具的专项审核汇报,经审计的亚特新材2023本年度扣非之后的净利润为70,207,483.22元,与利润服务承诺数88,597,200.00元差别18,389,716.78元,没完成2023本年度业绩承诺。
亚特新材未能完成2023本年度业绩承诺,业绩承诺中应向领导给予补偿,2023年应补偿金额为1,838.97万余元(本期应赔偿款额度=本期服务承诺纯利润数-本期具体纯利润数)。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企业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公示(公示序号:2024-035)。
三、业绩承诺赔偿情况和股份款付款进度
根据协议分配,亚特新材2023本年度业绩承诺结束后企业应向关联方付款20%的股权转让款,即23,600万余元。因亚特新材未能完成2023本年度业绩承诺,企业已于近日依据约定书将扣除当期应补偿金额1,838.97万余元之后的本期剩下股权转让款项217,610,283.22元付给关联方。到此,业绩承诺方已经完成2023年度的业绩承诺赔偿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经根据协议分配付了60%股价转让款,总计689,610,283.22元,其他股权转让账款将继续按照股权转让合同的承诺付款。
四、企业后续分配
企业将密切关注亚特新材业绩承诺完成状况,从业务、财产、会计、人员等层面强化对亚特新材的整合,充分发挥协同作用,提高经营效益。与此同时,企业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义乌市骆盈绵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5月29日
[免责声明] 本文转载于网络,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文章内容侵权、投诉举报投诉邮箱:Jubao_Time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