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2股票简称:上海莱士公示序号:2024-032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本次股东大会不会有提升、变动、否定提议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属于变动过去股东会已经通过的决议;
3、此次会议涉及到股东会特别决议事宜,须经列席会议公司股东(包含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持有投票权2/3之上决议同意后方可根据。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举办时间是在: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14:00;
网上投票时间是在: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
在其中,利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开展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的股票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根据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15至15:00阶段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举办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新城园路398号南郊宾馆;
3、举办方法:当场记名投票决议和互联网投票选举相结合的;
4、召集人:企业第五届董事会
5、节目主持人:董事长兼总经理JunXu(徐俊)老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举办程序流程符合有关法律、行政规章、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及其《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大会参加状况
1、公司股东出席的整体情况
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方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公司股东委托意味着71人,意味着股权2,885,506,017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43.4827%。
在其中:参加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意味着13人,意味着股权1,770,705,008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26.6834%;
根据网上投票方法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58人,意味着股权1,114,801,009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16.7993%。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状况
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方法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及其直接或合计持有企业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外的公司股东)及股东委托意味着总共67人,意味着股权638,550,209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数量9.6225%。
在其中:当场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委托意味着12人,意味着股权4,539,200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684%;
根据网上投票方法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55人,意味着股权634,011,009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5541%。
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相关要求,上市公司回购专用型证劵账户中的股权不享有股东会投票权。截止到除权日(2024年5月16日),公司总股本为6,645,480,758股,在其中公司回购专用型股票账户拥有企业股票9,495,921股,在预估股东会有投票权总股权时已经扣除复购专用型证劵账户中的回购股份。
3、公司部分执行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出席了大会。北京中伦(上海市)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印证,并提交法律服务合同。
二、提议决议表决状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网络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决议,决议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整体决议状况为:
2,882,116,203股允许,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8825%;
2,967,414股抵制,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1028%;
422,400股放弃,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146%;
在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及其直接或合计持有企业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外的公司股东)的表决状况为:
635,160,395股允许,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4691%;2,967,414股抵制,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4647%;422,400股放弃,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662%。
投票选举结论:本议案归属于股东会普通决议事宜,该议案得到的同意投票数做到出席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包含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投票权股份的过半数,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整体决议状况为:
2,881,331,603股允许,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8553%;
3,752,014股抵制,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1300%;
422,400股放弃,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146%;
在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及其直接或合计持有企业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外的公司股东)的表决状况为:
634,375,795股允许,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3463%;3,752,014股抵制,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5876%;422,400股放弃,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662%。
投票选举结论:本议案归属于股东会普通决议事宜,该议案得到的同意投票数做到出席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包含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投票权股份的过半数,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整体决议状况为:
2,882,062,203股允许,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8807%;
3,016,014股抵制,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1045%;
427,800股放弃,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148%;
在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及其直接或合计持有企业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外的公司股东)的表决状况为:
635,106,395股允许,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4607%;3,016,014股抵制,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4723%;427,800股放弃,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670%。
投票选举结论:本议案归属于股东会普通决议事宜,该议案得到的同意投票数做到出席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包含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投票权股份的过半数,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整体决议状况为:
2,882,116,203股允许,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8825%;
2,967,414股抵制,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1028%;
422,400股放弃,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146%;
在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及其直接或合计持有企业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外的公司股东)的表决状况为:
635,160,395股允许,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4691%;2,967,414股抵制,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4647%;422,400股放弃,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662%。
投票选举结论:本议案归属于股东会普通决议事宜,该议案得到的同意投票数做到出席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包含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投票权股份的过半数,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整体决议状况为:
2,877,148,017股允许,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7103%;
8,358,000股抵制,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2897%;
0股放弃,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在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及其直接或合计持有企业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外的公司股东)的表决状况为:
630,192,209股允许,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8.6911%;8,358,000股抵制,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1.3089%;
0股放弃,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投票选举结论:本议案归属于股东会普通决议事宜,该议案得到的同意投票数做到出席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包含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投票权股份的过半数,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整体决议状况为:
2,882,744,931股允许,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043%;
2,283,586股抵制,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791%;
477,500股放弃,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165%;
在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及其直接或合计持有企业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外的公司股东)的表决状况为:
635,789,123股允许,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5676%;2,283,586股抵制,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3576%;477,500股放弃,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748%。
投票选举结论:本议案归属于股东会普通决议事宜,该议案得到的同意投票数做到出席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包含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投票权股份的过半数,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出具安慰函暨担保事项的议案》(关系公司股东GRIFOLS,S.A.回避了决议,回避表决股权总数为1,766,165,808股)
整体决议状况为:
1,116,729,109股允许,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7667%;
2,505,200股抵制,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2238%;
105,900股放弃,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95%;
在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及其直接或合计持有企业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外的公司股东)的表决状况为:
635,939,109股允许,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5911%;2,505,200股抵制,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3923%;105,900股放弃,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166%。
投票选举结论:本议案归属于股东会普通决议事宜,该议案得到的同意投票数做到出席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包含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投票权股份的过半数,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
整体决议状况为:
2,877,971,517股允许,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7389%;
7,534,500股抵制,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2611%;
0股放弃,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在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及其直接或合计持有企业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外的公司股东)的表决状况为:
631,015,709股允许,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8.8201%;7,534,500股抵制,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1.1799%;
0股放弃,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投票选举结论:本议案归属于股东会普通决议事宜,该议案得到的同意投票数做到出席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包含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投票权股份的过半数,获得通过。
9、以特别决议方法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
整体决议状况为:
2,877,016,917股允许,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7058%;
8,489,100股抵制,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2942%;
0股放弃,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在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及其直接或合计持有企业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外的公司股东)的表决状况为:
630,061,109股允许,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8.6706%;8,489,100股抵制,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1.3294%;
0股放弃,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投票选举结论:本议案归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宜,该议案得到的同意投票数做到出席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包含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投票权股份的2/3之上,获得通过。
三、侓师开具的法律意见
1、法律事务所:北京中伦(上海市)法律事务所
2、印证侓师:舒伟佳、刘浩杰
3、总结性建议:公司本次大会的集结、举办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章制度、行政规章、《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列席会议工作人员资格及其此次会议的表决流程和表决结果均真实有效。
四、备查簿文档
1、企业2023年度股东会议决议;
2、北京中伦(上海市)法律事务所有关上海莱士血制品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服务合同。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二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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