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出去日期:2024年5月15日
1.公示基本资料
2.基金募集状况
注:(1)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所产生的律师代理费、会计费、信息公开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担负,不在基金资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私募投资与研究部门领导拥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数量达到0份。
(3)本基金私募基金经理拥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数量达到0份。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宜
自股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启动管理方法本基金。
本基金每一个对外开放日开放认购,但投资者每一笔申购/认购的基金认购需最少拥有满30天,基金份额持有人在30天锁住拥有期限内不可以明确提出赎出及变换转走申请办理。
针对每一份基金认购,锁住持有期指从股票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来讲)、基金认购认购确定日(对认购市场份额来讲)或基金认购变换转到确定日(对变换转到市场份额来讲)起,至股票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认购认购确定日或基金认购变换转到确定日起第30日止。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相关基金份额的锁住拥有期限内不能申办赎出及变换转走业务流程,自锁住拥有期届满后的下一个工作中日起能够申办赎出及变换转走业务流程。
基金托管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依规确定本基金逐渐申请办理认购的实际日期,实际业务查询时间是在认购逐渐声明中要求。
基金托管人自认购份额的锁住拥有期届满之后的下一工作中日起申请办理相对应基金份额的赎出业务流程,实际业务查询时间是在相关公告中要求。
在确认认购开始和赎出起始时间后,基金托管人需在认购、赎出对外开放日前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示认购与提现的起始时间。
基金托管人不可在股票合同规定以外的日期或是时长申请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赎出或是变换。投资者在股票基金合同规定以外的日期及时长明确提出认购、提现或变换申请办理,登记机构可以拒绝,如登记机构确定接纳的,视作下一对外开放日的认购、提现或变换申请办理,其基金认购认购、赎出或转股价给下一对外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认购、赎出或转化的价钱。投资者在锁住拥有期限内所提出的赎出或变换转走申请办理,视为无效申请办理。
风险防范:本基金管理人服务承诺按照尽职尽责、诚实信用原则、慎重勤恳的原则管理和应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赚钱,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过往业绩并不是预兆在未来主要表现,基金托管人管理工作的其他基金的盈利并不构成对该基金业绩主要表现的保障。投资者投资股票基金前要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募集说明书、资管产品材料概述等披露文档,知道所基金投资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己的情况选购和本人风险承受度相符的商品。股票基金风险很大,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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