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8股票简称:三孚股份公示序号:2024-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会议是不是有无决议草案:无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4年5月10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丹东市南堡开发区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写字楼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持有股份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状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企业董事长孙任靖老先生组织,采取现场网络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决议,大会的集结和举办程序流程、表决方式均达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7人,参加7人;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参加3人;
3、董事长助理刘默洋女性出席本次会议;高管人员出席了大会。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2023年度股东会工作总结报告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2、提案名字: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汇报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3、提案名字: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4、提案名字:有关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5、提案名字:2023年度汇报及其摘要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6、提案名字:2023年度执行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薪资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7、提案名字:关于企业2024年数为分公司给予担保额度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8、提案名字:关于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9、提案名字:有关资产重组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10、提案名字: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二)股票分红按段决议状况
(三)涉及到重大事情,5%下列公司股东的表决状况
(四)有关提案决议的有关情况表明
提案1-3、5-6、8-9由出席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包含股东代表)持有投票权过半数根据,提案4、7、10由出席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包含股东代表)持有投票权三分之二以上根据。
提案4、6、7、8对中小股东独立记票。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本次股东大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北京天元律师公司
侓师:顾响当当、陈魏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律师认为,企业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举办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工作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质真实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流程、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5月11日
●手机上网公示文档
经公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律服务合同
●上报文档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加盖股东会公章的股东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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