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志愿编写吴珊
实习编写彭衍菘
5月10日,中银基金公布《关于更新旗下公募基金风险等级的公告》。
《证券日报》编写梳理发现,截止到5月10日,近年来,现有17家基金托管人集团旗下产品风险等级产生变化。总体来说,权益基金商品调升安全风险占多数,高达4000余只。业内人士表示,基金管理公司对旗下产品风险等级更新则是认真履行适度性义务、信息披露义务的需求,亦是其合规管理的一大反映。
对外经贸大学法学系院长助理、副教授职称楼秋然接受《证券日报》编写采访时说,依照《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营机构在销售商品或提供帮助时,理应最先深入了解包含专业能力、风险承受度、风险与收益喜好在内的投资人信息内容,随后应向投资者提供符合其风险承受度等特性的适度的商品或服务。这一关于基金有限公司等应当履行适度性义务的相关规定,其本质目的是为了维护群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完成金融安全和保持金融体系纪律,归属于更大化公共利益的范围。
Wind新闻资讯资料显示,截止到5月10日,比照去年年末,近年来一共有5512一只基金(仅统计分析主编码)安全风险产生变化,涉及到17家基金托管人,其中还有5264只产品的安全风险被调升,此外248只产品被调降。
从安全风险被调升的商品来说,以权益产品占多数,复合型、股票基金各自占比超过45.3%、27.7%。从安全风险被调降的商品来说,复合型、REITs(不动产投资信托股票基金)、QDII(优秀地区投资者)、纯债、FOF股票基金分别达174只、29只、26只、14只、4只。而股票基金仅1只,为国泰中证科技创新自主创业50ETF进行连接A。
针对基金管理公司调节产品风险等级的主要原因,排排网财运管理合伙人姚旭升对《证券日报》编写表明,一是按照相关规定,基金管理公司要定期对产品股票仓位、资产价格比例等指标进行安全风险升级评定;二是根据投资建议的变化、基金经理的变化,也会导致产品风险等级产生变化并需要更新;三是基金管理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变化和进行相应的产品风险等级的主动调整,这有助于商品扩大产能范畴,配对各种类型的投资人,推动规模扩张。
“根据法律法规内容,基金管理公司对适度性义务的履行不能只停留在商品的最初市场销售或提供环节,还应该根植于商品或服务整个投资期限。”楼秋然表明,基金管理公司理应自始至终追踪、判断、公布之而提供的服务或服务的风险与收益变化情况,从而保障投资人做出正确决策、所提供的服务或服务与适度的投资人相符合。
在楼秋然看起来,监督机构之所以对基金管理公司增加这类持续的适度性义务,即是完成金融安全与市场持续发展的必须,也可以解决公众投资者因为技术专业能力差等导致的信息不对称难题。因而,基金管理公司升级集团旗下产品风险等级的举动亦是其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可是,就目前基金管理公司升级集团旗下产品风险等级的公告内容来说,其往往只是对投资公示多款产品的风险系数是不是发生变动,而缺少其做出这种判断的重要依据。
巨丰投顾高级投资顾问陈宇恒进一步表示,基金管理公司在更新集团旗下产品风险等级的通知中,能够提供更充分的判断根据以加强公开性与真实度。比如,确立风险等级评估规范,公布进一步明确风险等级评估的标准和方式,投资者们了解如何进行产品风险等级;提升风险分析报告的具体水平,在公告中附加风险分析报告或简述,详细描述评定过程中使用的数据和实体模型;引进优秀的风险管理模型和方法,提升风险等级评估准确性和效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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