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3证券简称:铂力特公告编号:2024-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4月2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上林苑七路1000号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兼总经理薛蕾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其中贾鑫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已提前请假;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崔静姝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融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5、7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宏远、张培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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